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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阅读提示】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面试教研室的陈老师针对2009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设计的面试模拟题(2)。

 

    材料:请认真阅读以下材料

    “酒后驾车险”引发各方争论:到底该不该卖

    国内一保险公司推出“酒后驾车险”,最高赔偿金额25万元

    “酒后驾车也能上保险?”一向被车辆保险排除在责任范围之外的酒后驾车行为,日前也被一种新的车辆附加险列入了保险范围。仿佛一石激起千层浪,围绕着这一险种该不该存在和是否合法的问题,保险界、法律界、交管部门和消费者等社会各层面出现了不同的反应和议论,而总部设在上海的天安保险公司,也因为推出这一另类的“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条款”,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而处在各种争议的风口浪尖上。

    ■事件 “酒后驾车险”最高可赔25万元

    天安保险公司推出的这项名为“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的保障责任为:“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载明的驾驶人饮酒驾车肇事,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以及本车乘客遭受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保险公司依据本条款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也就是说,这里的“非常事故”指的是驾驶人因酒后驾驶保险汽车造成的事故。

    不过这一保险属于车险附加险,该保险条款规定,只有投保人在投保汽车损失险和第三者人身伤害责任险、第三者财产损失责任险、乘客和驾驶人伤害责任险之后,才可投保“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

    同时该条款规定,每次事故损失的责任限额为人民币25万元。损害赔偿范围和标准按照基本险条款规定执行,并设定每次赔偿均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

    据了解,该附加险的费率为保险金额的0.8%。举例说,如果投保10万元的“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需要每年缴纳800元的保费。此外,在出险时,最多能获得7万元的保险赔偿,另外3万元属于绝对免赔的范围,由驾车人自己承担。

    ■追踪 一全国已有300多辆车投保

    实际上,天安保险公司的这一车险附加条款早在今年1月份开始车险改革时就随着新报批的车险条款一起推向了全国20多个城市的车险市场,只不过其宣传上显得十分低调,市场反应也是平平,最近关于这一险种是否合法的一系列争议,是其某个城市业务员营销时被媒体注意报道后才被偶然引发的。

    截至昨天上午,天安在全国20多家分公司的营业网点,只有300多辆车投保了这一附加险,保费收入不到20万元,总保额也不过3100万元,且至今没有发生任何出险赔付。

    对于市场的沉寂反应,天安保险车险部有关负责人认为是由于其“宣传没有做到位,消费者不太知道”的缘故。同时,他也感叹,这一险种面世后之所以遭受冷遇,与其较高的定价不无关系,但这也反映了目前国内消费者“过多注重价格,不太接受新鲜事物的消费习惯”。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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