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注:此部分是《申论》试卷的第一部分,说明了考试的一些注意事项。有些应试者为节约时间,略过不看。其实“磨刀不误砍柴工”,如果未按要求作答,可能会事倍功半。
1.本试卷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100分。
2.第一题、第四题,所有考生都必须作答。第二题仅限报考行政执法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作答。第三题仅限报考省级(含副省级)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作答。未按上述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3.请在答题卡上指定的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报考部门、填涂准考证号。考生应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作答,未在指定位置作答的,不得分。
4.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该立即停止作答,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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