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酒后驾车
满分100分 时限150分钟
一、注意事项
1.本试卷由给定资料与申论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请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报考部门,填涂准考证号。
考生应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作答,未在指定位置作答的,不得分。
3.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该立即停止作答,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二、资料
1.据北京市交管局通报,2009年北京的亡人交通事故中,酒驾已成为仅次于大货车的事故诱因,所占比例高达17.3%。而且,其中绝大多数均为醉酒驾车,共计导致86人死亡。此外,2009年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共达11起,其中,醉驾高达5起,酒后驾车为1起,数据表明,醉驾已成为重特大事故的主要诱因。
据了解,2008年同期,受奥运大背景、以及每日夜查等因素影响,酒驾反弹势头被有效遏制。2009年前4个月,交管部门对于酒驾的执法力度稍有减弱,酒后驾车立即反弹,97名死者中,70人死于2009年前4个月。
北京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昌松表示,自2006年起,酒后驾车被交管部门列为“高压线”。北京交警对酒驾高管严罚,夜查、午查全天候的执法模式也已推行了三年,可执法强度稍有减弱,酒驾就反弹。这表明,单凭交警执法,不能根治酒驾这一公共安全的危险源,修法、提高酒驾的违法成本才是良策。
本书中此项专为提高考生概括能力而设,正式考试时无此要求。该材料主要内容:
2.近来,酒后驾驶导致的血案、惨案不断冲击公众的神经:
2009年6月30日晚,南京市43岁的男子张某饮酒后驾车回家,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撞坏路边停放的6辆轿车,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经交警鉴定,张某属醉酒驾驶,当时血液中酒精浓度高达381mg/100ml。
2009年7月23日,成都中级人民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证酒后驾车司机孙某死刑。孙某长期无证驾驶,2008年12月14日,他醉酒驾车追尾逃逸途中,严重超速并撞向反向正常行驶的4辆轿车,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
2009年8月3日,原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制科科长傅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准逮捕。傅某于2009年7月16日在醉酒状态下,驾驶单位面包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在逃逸中又接连肇事,先后致3人死亡,8人受伤。
2009年8月4日21时25分,杭州一辆保时捷凯宴越野车将一名女子撞出30多米远,该女子经抢救无效于22时40分死亡。肇事者魏某有10年驾龄,据医疗机构抽血检测,他体内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酒后驾车。
2009年8月5日18时许,鸡西市男子张某酒后驾驶路虎越野车冲进夜市人群,连续撞倒多人,造成1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7人住院治疗,3人留院观察,还有许多伤者为皮外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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