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务员法的实施,“逢进必考”已逐步成为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的主要渠道。但在公开招考这个问题上,除了公务员招考大多由省、市统一组织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基本上都是以县(区)为单位各自为战,因此,有许多问题需要统一和规范。笔者作为一名多年从事人事工作的老兵,想就此谈点粗浅看法。
一、报名方法要科学。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第一步就是公开报名,报名的方法是否科学将直接影响招考结果和招考质量。目前,有的单位在招考报名时,要求直接报到职位,也有的只要求报到专业不报到具体职位。笔者认为,前者是在相对小的范围内选人,假如一个职位有3人报考,如果强强相遇也只能录用一人;后者则是在相对大的范围内选人,假如同一专业、在不同单位,共有五个报考职位,有15人报考,最后按成绩高低取前5名,这样就能有效地避免人才浪费现象。若按前者的报名方法,将后者分为五个职位,假如前三名报考同一职位,就有可能出现总分第二和第三名不能被录用,而分数相对较低者则被录用的现象。
二、内容设置要合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大多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但事业单位种类繁多,不同单位之间专业特点差距较大。在公开招考时,若一个专业使用一套试卷和一套面试题,那将给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也加大了招考成本。若为专业不相近的多个职位招考,也使用同一个试卷和同一套面试题,这样表面上看似实现了公开招考,其实并没有把那些专业对口、能够胜任本职岗位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针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在笔试和面试内容的设置上,既要充分体现专业性比较强的职位特点,又要适当合并那些专业相近的招考职位。这样既突出了专业特点,又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并且也能保证较好的招考效果。
三、成绩比例要恰当。在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的确定上,目前从上到下没有统一要求,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各行其是。有的是4:6,有的是6:4,也有的是7:3,或者是3:7,还有的是8:2,或者是2:8,也有的只把笔试成绩作为取得面试的资格,等等。不同的比例就有不同的录用结果,那么,究竟确定什么样的比例才比较合适呢?笔者认为,通常情况下,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一半比较合适,特殊情况下,可按6:4,或者是4:6。因为,这样既能较好地检验一个人的文字表达能力,又能比较客观地反映一个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不会出现较大的偏颇。如果二者比例差距过大,那将不能如实反映一个人的真实情况。
四、组织程序要严密。招考程序是否合理、组织实施是否严密,是确保公开招考成功与否的关键环节,对此,至少应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严格保密。公开招考与做好招考中某些环节的保密工作,二者是辩证的统一,关键环节只有严格保密,才能真正确保招考工作的公平、公正。比如命题地点、考官所在地等相关事宜,知道的人员越少越好,要缩小到最低限度。二是要选好考官。特别是面试考官,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往往数量较大,时间又相对比较集中,这样需要的面试考官相对较多,若从一个县(区)同时抽调一批具有考官资格、又熟悉专业的面试考官,难度确实较大。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确保面试考官质量,就要防止滥竽充数,要做到数量服从质量。在一个地方选不够,就在两个地方选,千万不能降格一求。三是要严密组织。无论笔试还是面试,事先都要彻底清理考生和工作人员以及考官的通讯工具,有条件的最好实施电子屏蔽,确保内外信息不能沟通;要精心设置考场,严禁候考人员与已考人员接触,严禁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接触;考生和考官都要在临开考前通过抽签确定考场,考官最好从外地选调,并且事前不让其知道到什么地方担任考官;同一专业,特别是同一职位的考生,要尽可能由同一组考官、使用同一套试题进行测试。总之,要最大限度地使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实施公平竞争,以达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