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3 09:39:16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综合
昨天各大门户网站转发了一条简短的消息,该消息称“李克强对近期校园暴力频发作出重要批示”。消息援引自中国政府网,全文130余字。初读有点奇怪,因为消息没有说明,这个批示是发生于具体哪一天,又是在一个什么样的契机之下作出的。但直觉告诉我,这消息虽短,却是一条足够上头条的“大新闻”。我们知道,国家领导人经常会针对某一突发的重大事件作出重要指示或批示。反过来说,如果某一事件受到这样的指示或批示,那也就说明它已经是相当严重、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今年两会期间,教育部长袁贵仁曾经表示,现在教育部最大的压力,就是安全问题。还是在两会期间,袁部长提到过一个有趣的小细节。据他透露,政府工作报告中讲教育的最后一段话“从家庭到学校,从政府到社会,都要为孩子们的安全健康、成长成才担起责任”,其中“安全”两个字是总理特别强调要加上的。可见,总理关注校园安全或校园暴力,可能已经很长时间,并为此忧虑不已。
实际上,两会之后,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就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地中小学针对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这次专项治理分成两个阶段,4月-7月为治理阶段,9月-12月为专项督查阶段。而且,该通知还特别强调“专项治理期间仍然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并督促整改。”我们掐指算算吧,现在是6月份,根据这份专项治理的时间表,各地中小学应该还处于紧张的治理阶段。在这个时间段,总理却对近期校园暴力频发作出重要批示,说明某些中小学的专项治理还是不够给力啊。
除了国务院、教育部,最高法也在为治理校园暴力而忙碌。他们的工作主要是梳理和调研过去几年校园暴力案件。6月初,最高法公布了一份调研报告。报告直接指出,应该“加大对严重校园暴力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尤其是如今校园暴力犯罪低龄化趋势很明显,可现有法律对于未满14岁儿童的杀人行为、14至16岁的少年实施的殴打、欺凌等轻伤害,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甚至不能进行治安拘留。
当然,是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还存有争议,对于加大惩罚力度是否能降低暴力,也没有定论。不过如今不少人大代表建议,应该尽快制定《反校园暴力法》。在这次批示中,李克强总理也特别强调“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种种迹象表明,未来针对校园暴力,可能会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已有的法律法规,尤其是争议最多的刑事责任年龄,很可能会有所改动。
在我的印象中,在过去几年时间里,尤其是手机和社交媒体普及之后,校园暴力就似乎成了新闻热点“常青树”。隔三差五,网络上就会爆出一两个血腥的群殴视频。有时候,这些视频甚至还会扎堆出现。这些视频里的事件,未必都发生于同一段时间,但只要某段时间,有一两个这样的视频“火了”,一直默默躲在某个角落里的类似的视频,就会被人挖掘出来“示众”。现在的校园暴力与过去的校园暴力相比,主要变化并不是其数量,而是前者通过视频传播,让暴力显得更加赤裸直观,也让暴力危害更为广泛。
李克强总理指出,校园暴力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校园暴力,以前人们只是把它当成“小孩打架”。人们认为,未成年人没有自主判断能力,所以他们变得暴力,被认为是成人社会失序的产物。换句话说,校园暴力与社会道德之间的关系,是后者的失序导致了前者。可如今,校园暴力却因为其血腥画面和视频的传播,溢出了校园,反过来冲击社会道德的底线。在血腥的视频里,生命被漠视,人性显得灰暗,暴力却成为炫耀的资本。校园暴力和社会道德,二者再也不是单向的影响与被影响的关系,而是相互影响,恶性循环。如果不及时应对这新情况,暴力之恶,恐怕就会在这相互影响中成倍叠加。
来源:团结湖微信公号 微信号:Talkpark
(文/曾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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