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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赶农民上楼”荒唐在何处

2015-09-25 11:54:51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综合

  一、“撤村并居”初衷很好,但在“大跃进”式的发展中变了味

  从1979年至今,我国经历了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中国从1981年20%的城镇化率,到2012年的53%,仅用了30年的时间;而同样的城市化进程,英国用了100年,美国用了60年。如此快速的城镇化发展,得益于农村人口的进城潮。

  一方面,相较农村,乡镇和大城市有着足够大的吸引力,农民进城能够获得更高的收入;另一方面,而由于农业技术的进步,耕地使用效率提高,粮食也实现连年增产。正是这种“推力”和“拉力”的作用下,大多数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选择背井离乡来到城市,而这一人口流动进一步使得农村丧失了吸引力。

  然而,在农村人口流出的过程中,农村的宅基地却没有相应的退出机制。农民进城,发展不错的有能力在城镇安家落户,从此不回乡生活,但农村的房子还搁在老地方,无人问津。久而久之,空心化的农村出现大量的闲置房屋。

  针对这种情况,大约2001年前后,苏州、无锡等苏南地区富裕乡镇的基层政府,尝试撤并人口数目较少的自然村,集中到人口大村,或者集中建设公寓型农民小区。这种居民向社区集中的做法,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同时,也改善了农村的居住条件,提高了农村的公共服务水平。这一行动,可以说是地方遵循经济发展规律的务实举措。

  有成功的地方经验,加之国家政策的鼓励支持,近几年,在各地政府推动下,“撤村并居”进入鼎盛期。但在各地执行中,却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问题,有些甚至非常严重。

  其一,地方政府主导,忽视农民意愿。各个地区,不论是宅基地拆迁补偿水平,还是集中居住标准,基本上都是地方政府说了算。因而,不乏出现地方政府为了获得农民土地而强行推行“撤村并居”的例子。

  其二,实际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成本。村庄整治及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需要庞大的资金,很多地方出现集中居住的农民要自己掏钱买房的情况。比如这次的山东平邑强拆事件中,拆迁补偿标准为宅基地按每平方米60元补助,而安置房的均价却是1100元/平方米。另一方面,尽管住上高楼社区,生活方便了,但却给农业生产带来影响,还要多交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其三,好房子也拆,造成资源浪费。很多地区推行大规模、运动式整村拆迁,但被拆迁的农民住房,有相当部分是质量较好的房屋,而且有些房屋是农民花费多年积蓄才盖出来的新房子。这种拆迁,显然是种资源浪费。

  最初苏南地区的“撤村并居”之所以是个好政策,是因为苏南地区当时正处于快速工业化阶段,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是一个很自然的过程,“撤村并居”是一个满足多方意愿的有益尝试。而后来效仿者,只模仿了形式,却忽视了经济背景、农民意愿等客观条件,所以造成诸多问题。

  二、“赶农民上楼”的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政府想“拿地换钱”

  “撤村并居”,拆掉原先的宅基地,是为了在农村当地开发房地产项目吗?显然不是,在农村开发房地产项目并没有什么收益。实际上,地方政府是为了通过“撤村并居”,增加城镇建设开发用地指标。

  地产杂志《博弈土地指标》一文中提到,“据一份研究报告的不完全统计,全国各省市的土地指标缺口至少在一半以上,部分地方甚至更高。以河南省为例,2011年河南工业化、城镇化需要60万亩建设用地,但是实际获批的土地指标只有20万至25万亩,用地缺口接近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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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moyun)
华图教育:huatu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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