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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城管“自制牌照”源于权力“套现”

2015-09-06 10:34:47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光明网

  2日,有网友反映,甘肃环县城管执法局的执法车辆没有正规牌照,悬挂自制车牌上街执法。有关负责人表示,使用自制车牌属无奈之举,因审批未通过,但原有车辆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并称自制车牌的车辆现在已经停止使用。(9月3日《京华时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法予以处罚。”然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作为执法部门的甘肃环县城管执法局,其多辆执法车居然使用自制牌照,长期违法行驶,且畅通无阻。

  明知道自制牌照违法,仍然给执法车使用自制牌照,甘肃环县城管执法局的这种做法,说直白点,是在执法犯法;但从深层分析,则是一种权力“套现”行为,这其实同金融领域的“套现”行为是一个道理。比如,明知道信用卡“套现”是一种违法行为,一些人仍然去铤而走险。信用卡”套现”,增加了金融秩序中的不稳定因素,对发卡银行的伤害是巨大的,也给持卡个人带来极大的风险。而权力”套现”,不仅破坏了公平的社会秩序,也损害了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可见,城管执法车使用自制牌照,源于权力“套现”。真正可以使用自制牌照又“合法”的,只限于公权部门。这同一些官员出入公共娱乐场所是“工作需要”如出一辙,城管执法车使用自制牌照,也是一种“工作需要”。比如,2007年,河南商丘也有城管被曝自制车牌上街执法,工作人员称为了“便于辨认”。也许,开着自制牌照的违法车去“工作”,是城管的一大“特色”。但在人们看来,这恰恰是一幅讽刺漫画,执法部门行使特权的“套现”作派,被勾画得维妙维肖。

  然而,对特权的纵容与袒护,必将留下损害公共利益的多重隐患。更何况,在道路交通安全法面前,一律平等,执法部门也不例外。因此,城管的执法车,也不能违法使用自制牌照,将权力凌驾于法律和制度之上。这就要求当地交警部门,对于城管使用自制车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应举一反三,深挖当地城管使用自制车牌的根源,严厉打击公权部门的权力“套现”行为。(张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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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mo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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