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5 11:13:09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在新媒体时代,人人都是信息发布者,传播谣言的成本极低。如何终结或减少网络谣言成为管理者和公众的必修课。将政府管理、社会运行都纳入法治轨道,促使公众形成对法定秩序的基本信任,网络谣言也就没有了市场
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迅速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然而正如硬币的两面,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在集聚高人气的同时,也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他们利用网络平台制造伪科学、制造谣言以及蛊惑人心的言论、图片等,进行病毒复制式的传播,而微信已然成为谣言传播的第一网络阵地。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利用微信公众号传谣已呈现公司化运作趋势,背后则清晰呈现出一条各家微信运营公司借谣生利的商业模式。
在新媒体时代,人人都是信息发布者,传播谣言的成本极低。如何终结或减少网络谣言成为管理者和公众的必修课。
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末,微信每月活跃用户已达到5.49亿;各品牌的微信公众账号总数已经超过800万个。对于网络管理部门而言,这是前所未有的挑战。对于众多网友而言,也需要更为严格的自律。
“微谣”渐起
据新京报报道,2014年10月,微信公众号“蜜琪儿”发布了《农夫山泉停产,这水我再也不敢喝了!我要买水机!》的文章,图文并茂地宣称农夫山泉天然饮用水污染严重,已停产。一经推出,短时间内就得到十余万的转发量。
记者查阅“蜜琪儿”过往的微信内容发现,与农夫山泉这篇文章相比,其普通微信内容的转发量通常在数千次左右,十余万的转发量使“蜜琪儿”公众号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关注。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发现,通过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传播的谣言多与公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如食物相克、人死于酸性体质活在碱性体质、榴莲和牛奶同吃致癌、微波炉厂家打死都不说的惊人秘密等。
“网络谣言主要与健康有关。”北京科技报总编辑童庆安对《法制日报》记者说,他同时还负责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每月‘科学’流言榜”,定期对社会上流传的疑似谣言,通过权威求证后进行辟谣。
童庆安告诉记者,微信谣言的传播者主要是利用大众对信息知晓不对称的弱点进行传播。相比微博,微信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因此,一些虚假信息一时很难发现并得以甄别。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几位市民均表示,获取谣言的途径都是通过微博、微信。
相对于微博的开放性,微信是限于朋友圈的相对封闭的传播系统,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微博基于其开放性,可以很快对不实信息作出过滤反应,具有很强的自净功能,但是微信却很难自我过滤,至少速度要比微博慢很多。
“很多人在微信朋友圈热衷传谣,却对辟谣信息视而不见。”童庆安说,他分析认为,这缘于很多人对辟谣信息将信将疑,加之不愿自掌嘴巴,导致辟谣信息的传播并不是很理想。
传播迅速
5月中旬,腾讯公布了2015年业绩报告。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末,微信每月活跃用户已达到5.49亿,用户覆盖200多个国家、超过20种语言;各品牌的微信公众账号总数已经超过800万个。
如此庞大的群体,每一位用户都成为可能的信息发布者和传播者时,完全做到没有杂音并不现实。
对于网络管理部门而言,这是前所未有的挑战。对于众多网友而言,也需要更为严格的自律。
对于“微谣”,网友均持批判态度。特别是《六翅鸡背后微信传谣利益链调查》报道刊发后,许多网友都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如@闫永认为:基于朋友圈、微信群、公众号传播的微信谣言,危害甚烈,必须严厉治理!尤其是微信平台要承担监管责任,不能任由谣言泛滥,对谣言的处理更要及时。目前,对微信平台谣言的处理,一是缺乏第三方机制,二是缺乏畅通的受害企业投诉通道!
@农大村长说:谣言很可怕!利益驱使下的谣言更可怕。
@付士山则认为:当谣言被商业化运营以后,就成了杀伤力极强的武器,对商业乃至整个社会都具有重大的危害,必须严厉打击!
@啡色大白鲨从受众的角度发表了观点:这样匪夷所思的传谣,却能拥有公众土壤,是很需要大众反思的。我们面对的确实是一个并不完美的世界,但如何去认识这不完美,改造这不完美,还是被各种传递不完美的谣言困扰,陷于集体恐惧?
童庆安亦告诉记者,公众科学思维的缺失,是非常普遍的现象。面对谣言,很多人不是去质疑真伪,而是选择宁可信其有。现在有了网络的助力,点击一下就转发,更是对谣言起到了放大作用。
童庆安说,编造一条谣言很容易,可是,要找权威、专业人士去证伪,却是需要时间的。
一般来讲,一次完整的谣言传播通常会经历形成期、高潮期和衰退期三个阶段。因为微信等网络平台的工具性很强,谣言的传播速度极快,但是证伪的过程却具有延时性。
因此,当官方或者当事方介入澄清时,往往是谣言形成期的后期或高潮期。此时,舆论效果已经达到,公众已经对传播的事件形成第一印象,相对滞后的证伪信息无法取得明显的效果。这也是让童庆安等参与辟谣的工作者深感无奈的地方。
多方努力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网络谣言具有隐蔽性、炒作性、攻击性、报复性、宣泄性、诱惑性、强迫性等特点,已经成为社会“毒瘤”。我国的网络文明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网络谣言很容易成为引发社会震荡、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敬波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建立法治政府和公众广泛参与是治理网络谣言的根本途径。将政府管理、社会运行都纳入法治轨道,促使公众形成对法定秩序的基本信任,网络谣言也就没有了市场。政府部门应通过各种方式畅通公众参与管理的渠道,使公众不再是旁观者,而是参与者,这样才能更好地培养公众抵制谣言的意识。
针对如何减少微信谣言,童庆安认为,作为微信平台的管理者要对谣言及时处理,控制谣言的传播,并及时发布相关澄清内容进行证伪。这些都需要专业的团队来完成。
“如果出现重大谣言传播事件,应加重处罚网络平台的管理者,让其承担相应的责任。”童庆安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亦持此观点,他认为,解决网络谣言泛滥的问题,必须强化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网络用户虚拟空间的错觉,明确网络非法信息传播的责任主体,在网络空间里实现权利和义务的动态平衡。
他建议,应尽快出台有关法律规则,明确规定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在降低、消除网络谣言传播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强化互联网监管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从源头上杜绝网络谣言。
童庆安认为,控制谣言以及“变种”谣言的再起,需要媒体、权威部门的多方努力,及时、多次发布权威信息,以使辟谣信息的知晓面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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