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4 17:55:10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作者:杨光志
行政诉讼法在实施20多年之后面临首次大修。此次修改有四大焦点:1、政府不得干预、阻碍法院立案;2、扩大受案范围,可口头起诉;3、异地管辖,减少干预审判;4、不执行法院判决,可拘留行政官员。(新闻链接)
为破解“民告官”难题开药方,此次行政诉讼法修改有四大焦点:为了好记,我且在这里将四焦点浓缩为十六字顺口溜:“权不干法;异地管辖;告扩诉简;不从可抓”。这直接从宏旨上,框架上,程序上,细则上,对“民告官”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这“三大难”,给出了具体规范,而且这些规范是以“不得”、“可以”等明确的强制性禁止性法律词汇给予确定的。
什么叫给权力关进笼子,这就是。从某种趋势来讲,我觉得,这就是让民众对“上诉”这条最正确的维权路径增添依仗和信仰,在全社会打造依法治理的大气场,使所谓“刁民”改上访上网为上诉。
如果说,行政诉讼法在实施20多年,还存在形形色色,或隐或显的一些上意招呼,强权维护,稳定考量,面子伤不起,还存在着“刑上不XX”的类似尚方宝剑、打王金鞭、免死金牌、秘授锦囊、铁卷丹书之类,这一次的“四大焦点打三大难”,就是对这一切“权力铠甲”的剥夺,扩民权限官权,淡化民告官实际存在的“以卵击石”、“螳臂挡车”之感觉,以平衡博弈话语权,使公众获得最大限度的法律保护和维权便利,使权力受到最大程度的规制,使司法权与行政权厘清角色职守边界,各守其土,使司法独立性初步获得一个基础的宽松环境。
在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行政诉讼法的大修,无疑将从宏观上将政府的全能和威权思维给予限制,这叫做编好制度的笼子。而受案范围的扩大,起诉门槛的降低,避免辖地权力干扰而采取异地管辖,这叫从战法技巧上打好法纪的板子。而解决“民告官”的诸多困境,其效果不会是鼓励官民对立,而是助推依法治国的格局,使全体民众,能成为具有社会理性、诉讼技能和对话智慧的责任主体,而官方施政,则可从中学会容忍、倾听和接纳民意,放弃城管式的管理思维,放弃动辄调动警力强制弹压的对抗形态,学会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合理合法地抒解民生怨忧,以开明的姿态实施初衷本来不坏的善政,这叫做尊重民意的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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