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0 18:20:29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17日上午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接见了受表彰人员和与会代表。李克强对广大公务员提出四点希望:一要促进改革创新,二要始终勤政为民,三要践行法治原则,四要严守清正廉洁。(12月18日 新华网)
“践行法治原则”旨在提醒官员要强化法律意识,不能徇私枉法。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言:法治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基础和保障,改革也要在法治的大背景下来推进。公务员要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规范履职行为,身体力行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行政体制改革要始终坚持“法治原则”。我的理解是,坚持权力的职权法定、行为法定、程序法定、责任法定的基本行政法律原则。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应坚持“法治原则”,法治化的行政体制改革,是改革沦为“面子工程”或“拍脑袋”工程的防火墙。若没有“责任法定”的约束,以改革之名乱政的个别官员便可能得不到应有的问责。
当今中国社会许多问题都源于不能依法办事。这其中最要命的是少数官员不守法,甚至拿法律当儿戏,或朝令夕改,或知法犯法。如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诸如强迁强拆、强制捐款救助、强制捐款修路等等。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争取政绩,不惜在数字上造假,欺上瞒下。更有甚者,胆大妄为,铤而走险,要么买官卖官,要么贪污受贿,要么官商勾结,要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对法律二字缺少敬畏。
近些年来,我们也清楚地看到,违反法治原则的人和事依然时有发生。从声称“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就影响他一辈子”的嘉禾拆迁事件,到跨省追捕的“灵宝贴案”、“王鹏诽谤案”等案件,我们透过事情的表象看到了事情背后的真相:一些地方官员法律意识的淡漠。事实上,有些官员并非不学法、不懂法,只是因种种原因,揣着明白装糊涂。这些情况说明,在过去的普法工作取得很大成效的同时,有些地方的领导干部根本没有引起重视,仍然把普法宣传当作走形式、走过场。
对于法治意识淡漠、不依法行政的官员,必须“依法追究”,要通过必要的手段措施和“高压政策”,让一些公职人员明白,法律高于官员的权威、高于政绩、高于某些特殊群体的利益。与此同时,也要让一些官员明白,对自己负责更应该懂法守法。只有对各种行为的法律边界了然于心,在面对诸多诱惑时,才会知道“守住边线不出格,盯着红线不越界,把住底线不出事”是多么的重要。
践行法治原则,重在实际行动。眼下,全党上下都在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都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都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全体公职人员当用心牢记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四点希望”,尤其要认真“践行法治原则”,促进改革创新,严守清正廉洁,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文/冉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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