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4 10:10:05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餐饮行业禁止顾客自带酒水等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昨日,中国烹饪协会发表公开信,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对北京市工商局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公开道歉。市工商局昨日沉默应对,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邱宝昌律师认为,工商部门认定霸王条款不存在依据不足和效力不够的问题,部分企业对此次公布的条款存在误读。(12月13日《北京晨报》)
这封公开信,表面上看是针对北京工商局,但是,它的实际茅头对准的是广大消费者。北京市工商局所列举的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其实早就引起了消费者的非广泛议,把它们定格为霸王条款,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也顺应了广泛的民意。要知道,衡量政府部门一个措施是否正确,民意是一个重要的砝码。
虽然北京市工商局没有出面回应,但邱宝昌律师的观点,在大体上可以认为这就是工商局的应答方向。从邱宝昌律师的逐条辨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北京市工商局做出决定是谨慎的,是站在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支持上,而且也有相关的法律做支撑。其实,即便是工商部门执行这个规定,餐饮业大可不必担忧自己的利益受损,法律在执行中会考虑到实际,工商部门也不会僵硬地执行规定。
显然,烹饪协会维护的是餐饮业的利益。就禁止自带酒水而言,酒店的这条规定就难以赢得公众的认可,虽然在现实中某些酒店一直实施着,但也屡屡引发消费者的抵触。烹饪协会所说的餐饮业没有垄断,属于市场行为,消费者可以用脚投票,这也不尽然。如果不加以规范,一些规模较大的酒店严格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就无形中默契地形成一种行业联盟,共守行业利益。这时候,就是一种变相地强迫,职能部门理应要出门管理。
一般而言,行业协会都是都是幕后操作,暗地里使绊子,给职能部门施压,进而维护本行业的集体利益。行业协后维护本行业的利益,这本无可厚非。在坚持霸王条款上垂死挣扎,也就罢了,但是现在,烹饪协会竟然发公开信,小丑一般地地跳出来,要挟工商总局,如此赤裸裸地挑衅消费者,实在罕见,是可忍孰不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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