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9 16:28:15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每年春运期间,退票费都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今年春运,希望这一问题能够得到重视和改善。
2014年铁路春运售票工作于昨日正式启动。2013年春运曾出现大量退票现象,铁路部门表示:这次旅客乘车日期在春运期间即1月16号到2月24号的车票,不采取从5%到20%的浮动退票方式,而一律按20%核收退票费,以引导广大旅客增强购票的计划性,让车票能及时周转到急需的旅客手中。
火车票退票费无疑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很多人都曾有过退票经历,相信所有退票的人都曾对退票费忿忿不平——车票面额的20%,退一次火车票,五分之一的买票款就这样悄无声息打了水漂。
每年春运,火车票照例是“一票难求”,如果不是临时出现变故,好不容易买到车票的人想必也不会转手。乘客退票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既有乘客自身的原因,也有因为售票员的原因致使乘客买错车票现象的存在,现实生活中“误售误购”并不鲜见,但是只要乘客退票,无论责任在谁,都要由乘客自己来承担责任,这公平吗?即使如铁路部门所说,乘客购买车票就等于和铁路部门之间签订了合同,违约就要承担相应责任。那么,诸如火车晚点之类的违约行为,铁路部门又承担了多少赔偿责任呢?
更何况,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违约金的收取一般按照造成被违约方损失数额计算,如果是事先双方约定的话,最高也仅为合约金额的20%。铁路部门规定,提前24小时退票要被扣除20%的退票费,其实在这么长的一段时间之内,铁路部门完全有可能不慌不忙地将车票再次售出,那么他们的损失到底能有多少?又凭什么不分青红皂白一律对退票者处以20%违约金这样的“极刑”?
有业内人士表示,禁收退票费存在法律障碍,那么这是什么样的法律所造成的障碍?毫无疑问,是《铁路客运运价规则》——其中第33条规定:退票费属于客运杂费的一个收费项目。然而,这种规定的本身就涉嫌程序违法:退票费的定价不仅未经发改委批准,而且违反了《价格法》的规定没有进行听证。铁路部门对退票费的解释是,受理退票不仅会增加车站工作量,同时还可能造成运输计划的波动,甚至是浪费铁路的运能,退票费不失为一种补偿。如果铁路部门一方面以增加负担为由坚持收取20%的退票费,一方面却不惜增加自身负担禁止乘客私下转让车票,那就不免给人以凭借20%的退票费“趁火打劫”的嫌疑。
中国铁路总公司成立之后,曾传出梯次退票方案,就是指票面乘车站开车前48小时以上的,退票时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20%退票费。虽然只是有限的改革,但依然赢得了不少掌声,令人始料不及的是,春运即将来临,再次传出一律按20%收取退票费的消息,这样的结果未免令人感到遗憾。
实际上,引导旅客合理订票从而减少退票,可以探索其他做法。比如,加快重新发售速度,实现即退即发售,减少车票在系统的停留时间;对高峰期间车票进行限购,减少占座式买票,就可以对恶意买票退票予以限制。每年春运期间,退票费都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今年春运,希望这一问题能够得到重视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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