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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公共资源部门化、私人化

2013-12-09 09:49:44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随意占道停车的现象,时有所见。我住处附近的一条小马路,就经常有两部车子停在那里。有时,逼仄的人行道上也停着车子,加以一家快递公司还在门前人行道上整理邮包,弄得步行也很困难,只得哀叹“行不得也哥哥”。有关部门也来整治过,但监管人员一走,一切又“涛声依旧”。

  不过,这种随意占道停车,还没有“合法化”,有了监管,他们还是乖乖让道的。更需要认真处置的,是那种随意把道路或场地划为收费停车场,公然占道画线收费。北京丰台区新开东路是条“断头路”,原本是周围居民散步运动的场所,如今却被画上车位标志,变成收费停车场。这种情况在其它城市都同样存在。城市的马路与场地属公共资源,一些部门和个人随意占道划线收费,是将公共资源部门化、私人化,既损害了市民大众的权益,又助推了以公谋私的腐败之风,是法纪所不容的,

  记得改革开放初期,有个一篇名叫“神奇的绳子”的小说,就对这现象提出了置疑。作品写一个人因家中被盗,生活发生困难,公安部门一时无法破案,就给他一根绳子,要他在公园大门口的广场上围上一圈作存车处收费,这样,骑车来公园的人都得留下“买路钱”。这样,这个人的腰包“神奇”地鼓起来了,却引来众游客的不满。小说的内蕴,就是对公共资源的部门化、私人化现象的摇头。

  三四十年过去,用这种“神奇的绳子”谋利的现象,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整治,相反却在发展,而且将公共资源圈为“私人领地”,也远不再限于用作小小的“停车场”,更用于建造豪华的私人别墅、私人会馆。当然,这些私人别墅、私人会馆不是建在城市的马路旁,而是建造在风景名胜区。杭州西湖边的“私人会所”、云南洱海旁的“私家府邸”、龙门石窟对面的别墅群、秦岭中的别墅等,以及在故宫博物院建福宫、河北承德避暑山庄等昔日“皇家禁地”中,也建有富豪的“私人会所”的现象,都是化公为私,将国家的公共旅游资源变成少数人的“私家花园”。有关单位或个人,独自占用公共资源和利用公共资源营利,以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导致了公共资源“私有化”和“谋利化”。

  公共资源姓“公”,应当为公众服务,不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受托管理公共资源的部门以及相关人员的借以寻租。要加强对管理公共资源的权力部门的监督和制约,扩大社会公众对于公共资源分配的话语权,强化公共资源使用、处置等的审计工作。要彻底摒弃以公共资源谋私的这个“神奇的绳子”,决不容其“合法化”。让公共资源切实地为公众所享,这也是深化改革和深入反腐败的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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