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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组织不可为一把手辟谣

2013-12-04 17:10:09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近日,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决定对雅安市委原书记徐孟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12月3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针对近日互联网上关于雅安市市委书记徐孟加的传闻,29日晚间雅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称,经有关部门查实关于徐孟加“腐败”的传闻是个别别有用心人士无中生有、捏造事实而成。(4月29日四川在线)

  这两条消息虽然相差了大半年,但是前者还是无情地证实了后者的所谓无中生有的“传闻”。雅安市政府新闻办言之凿凿的辟谣,倒成了为腐败分子张目的“谣言”,好不尴尬。

  雅安市政府新闻办“辟谣”声明的原文(全文),其实逻辑很混乱,声明的标题是“以冷静、理性的行为支持抗震救灾工作”,声明的主旨却是为徐孟加辟谣;声明落款是“雅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文中却又“鉴于此,雅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恳请广大网友不要信谣、传谣”,不知如此混乱的行文,算不算“慌不择言”的注脚。

  然而,不管是雅安新闻办,还是雅安抗震救灾指挥部,都只能算是市本级的组织。而本级组织为当地一把手或当局一把手辟谣其实很不合适。

  此前,“经典”的本级组织机构为其一把手“辟谣”的案例要算国家能源局为其局长刘铁男“辟谣”了。当时该局的新闻发言人不仅指实名举报的媒体人罗昌平是造谣诽谤,而且声色俱厉地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也是几个月后,刘铁男就被中纪委带走了。

  刘铁男也好,徐孟加也好,都不应由其领导的本级组织辟谣。即使辟谣了,公信力也很差,公众也很难相信。因为,谁都知道,在现实的语境中,无论是地区还是单位的一把手,在其治理的范围内,说啥算啥,想让谁辟谣,谁能,谁敢不照办?何况,哪里没有溜须拍马之徒?刘铁男的辟谣,不就是其从外访的莫斯科打电话回国安排其亲信办的吗?

  再说,一般而言,本级组织的一把手都由上级组织安排管理,像为自己所管的干部澄清事实或言“辟谣”这样的大事,理所应当由管理机关出面。刘铁男是副省级干部,由中央管理,辟谣的责任主体只能是中纪委;徐孟加是厅级干部,由省委管理,要辟谣,也只能由省纪委来办理。不客气地讲,你市政府新闻办没有这个权力,那个临时机构抗震救灾指挥部就更没这个权力了。

  由此而论,不妨由有关部门作出规定,本级组织不得为其一把手发布辟谣声明之类的文字,以规范各级组织一把手的言行,也可减少政府公信力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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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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