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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出错 应改正更应严惩

2013-11-28 16:54:19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沐浴”写成“沭浴”,荀子竟读纸质书,韩愈只活了15年。近日,郑州一位老师因在今年秋季上市的人教版语文教材中发现了多处错误和值得商榷之处,将人民教育出版社告上了法庭。这并非权威教材首次受到质疑。事实上,教材出错的新闻近年来屡见报端。(11月27日人民网-人民日报)

  教材是供教学用的资料,如课本、讲义等。教材是知识传播的媒介,编写教材是一件极为严肃的事情,本该由各领域专家和学者集体编写,且经过反复论证才能出版。在教师和学生心目中本该占有崇高地位的教材却频频出现“低级错误”,确实令人咂舌。一方面,出版社有自己的辩解,认为教材同其他出版物一样允许有一定的错误;另一方面教师和家长们则认为应对交错出差实行“零容忍”。虽然各有各的说法,各有各的理由,但笔者认为,教材事关教育百年大计,有错应该,更应严惩。

  一是要严惩出版商。教材作为传递知识的载体,其内容会被学生理所当然的、不假思索的接受下来。出版社作为教材的发行单位,理应为错误负责。有错能改是好事,但出版社不能仅仅停留在“一直在改进”的层面。不妨借鉴汽车缺陷召回制度。发现错误就要求全部召回,要让出版社改正错误,更要让他们“肉痛”一把。想必如此,出版商就不会“出错在所难免”了吧。

  二是要严惩编写者和审定者。教材编写者本身就应具有极高的学术能力和素质,本身就不应该出现“荀子读纸质书,韩愈只活15年”之类的低级错误。这种错误往小说就是粗心大意,往大了说简直就是误人子弟。

  笔者认为,正是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和制约,才促使了编写者敢于如此不负责任,纵容出版商肆无忌惮,敢于让不合格的教科书出现在课堂之上。同时,现在的教材大多均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版社一手包办,缺乏公众的监督和必要的竞争机制,也是教材出错的一大诱因。因此,尽快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出错召回制度,对编写者进行追责,促使编撰、审定、发行等各个环节都能承担社会职责,才能避免教材出错,保持教材的权威。

  (文/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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