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7 15:58:16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昨天,中国人民大学召开十八届三中全会社会领域改革与创新研讨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郑功成教授提出,延迟退休应女先男后或女快男慢,用30年实现男女65岁同龄退休。同时,延迟退休者应在养老金水平上得到补偿。(11月26日《京华时报》)
从总体上看,在生育率不断下降、人均寿命不断延长、整个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迅速加深的大背景下,“延迟退休”是一种“大势所趋”。基于这样的认识,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列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郑功成教授把男女同龄退休作为研究课题,有其针对性,并且把男女同龄退休,视为性别平等,可以看出意在追求养老公平,出发点是不错的。但性别平等未必就是退休制度公平。
其一,形式上的平等可能造成的将是事实上的不平等。统一男女退休年龄是一个重大政策问题,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职业的女性对现行退休规定存在不同看法。不要说男女之间有生理的差异,即使不同行业的女性之间,也有很多的差异。比如劳动一线的女环卫工和一个坐在有空调的办公室中的白领女性,对于退休年龄的要求是不同的。一刀切地强调同龄退休,受益地只能是那些公职人员,而绝大多数劳动密集型女性将无缘享受此项优惠,这只能进一步加剧女性群体的两级分化,而这显然不是男女平等的本意。
而现在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女性比男性提前退休,不是权利上不平等差异,而是出于对女性的照顾,立法时考虑女性的生理特点和抚育子女的需要,是给予女性早退休的特权,是一种权利的保护。即使是“同龄退休”,这种做法本身也有以男性的指标作为男女平等标志的嫌疑。这决非真正的平等,道理很简单,即使在男女分工权利完全均等的情况下,由于女性的生理原因而无法达到与男性实质上的均等,女性反而将遭到更大的不平等。因而,不存在郑功成教授所说的“过早地剥夺了女性的工作权利”问题。拿性别平等来说事,有点忽悠人的成份。
其二,拿性别平等来说退休制度公平,有转移视线之嫌。当前公众特别是普通企业职工之所以普遍不赞同延迟退休,恰恰是因为我们的养老制度还存在许多十分突出而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公平问题。比如,因社会身份设限、被严重“三六九等化”的养老双轨制多轨制问题。比如,个人缴费与养老待遇之间不成比例甚至完全脱节的问题。还有,由于公共投入不足及历史欠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存在相当严重的“空账”和“隐形负债”等问题。要使退休制度公平,最应该解决的是养老制度上存在的不公问题,消除养老待遇上的不公,再研究延迟退休制度也不迟。按郑教授的想法,延迟退休应女先男后或女快男慢,用30年实现男女65岁同龄退休,这显然在回避主要矛盾,试图把争议的焦点转移到性别平等上,把延迟退休宝押在突破男女不同龄退休的底线上。
其三,谨防同龄退休损伤其他利益。提高女性退休年龄涉及政府(社会保险机构)、企业和个人三者的利益。无疑,提高女性退休年龄的受益者是社保机构和一部分愿意继续工作的女性。对企业而言,将是同龄退休的受害者。因为劳动力市场供给远大于需求,人为提高女性的退休年龄,将因此失去最佳劳动力替换时间,徒增劳动力成本,降低市场竞争力。此外,提高退休年龄还可能损害劳动者的休息权和其他福利,世界上因提高法定退休年龄而导致工会抗议的事例常有发生。例如,希腊2001年4月26日发生全国规模的罢工抗议。
故此,在研究同龄退休制度时,不仅要听专家的建议,应该听取企业和不同行业女工的意见,综合平衡社会公平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不能用新的“一刀切”做法代替过去的“一刀切”做法,不能简单地认为同龄退休就是性别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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