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7 15:58:00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近日,在渭南市经开区辛市镇新冯村公布的2013年财务收支中,有“给镇领导送礼2600元”和“党员春游费9000元”开支,引起经开区检察部门重视。日前,该区给予新冯村党支部书记刘忠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镇党委书记石存祥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如数追回“送礼”、“春游”款项。(11月26日《华商报》)
乡村财务公开、国企财务公开乃至各级政府机关三公经费的公开,这是各级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接受群众监督必不可少的制度性保障,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舆论的关注,已经形成了社会进步不可阻挡的潮流。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不少单位的财务公告,一些机关的“三公经费支出”公示,却常常是雾里看花,不仅网友直呼“看不懂”,就是一些专业财务人员,也难以看清其中的奥秘。其原因虽然据说有财务制度中项目混淆的制度性问题,但更重要的原因恐怕还在于有些开支领导感觉难以向公众启齿,譬如年终岁尾向领导机关的“进贡”、向直属上司的送礼,不能不进行模糊处理,否则,讨好领导的举措,岂不变成了对领导贪腐的举报?然而,新冯村的村干部却公布了一份“给领导送礼”的财务公告,“2013年2月4日付,给镇领导送礼2600元”。村里能贴出这样一份财务公告,不管是出于村会计的“疏忽”,还是村书记的“有意”,网友称其为一次“诚实的村务公告”,我却更认为是基层单位财务公示的一次重大突破,值得肯定和赞扬。
然而,对于创造了这样一份诚实的、为基层财务公示做出突破性贡献的财务公告的新冯村,区里的态度却似乎并不赞同:直接的结果是“给予新冯村党支部书记刘忠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用公款给镇领导送礼,给予一定的处分,似乎师出有名,但它的另一个后果却是必然使其他基层单位的领导得出结论:咱们的财务公告不能如此诚实,更不能如此直白,该模糊时还得模糊。而新冯村今后再发布财务开支公告,虽然难免还要用公款给领导送礼,但决不会再有“给领导送礼”之类项目出现。
虽说上面所说处分敢于“公告给领导送礼”的村书记的后果,只是我的猜测。然而我们不仅要问:对新冯村书记的处分真只是因为他用公款给领导送礼?如果是因为用公款给领导送礼而被处分,那么为什么对接受公款送礼的镇领导的处分反而比送礼的轻,一个是党内严重警告,一个只是行政警告(说明并不“严重”),另一个镇干部更是安然无事?此其一;其二,镇领导的父亲病故,新冯村的相关人员都来送礼,难道前来送礼的只此一村,为什么不查一查其他村的送礼情况,从而刹住领导家里有事,下属部门都来公款送礼的风气?其三,如果还有其他村庄也来送礼,更需要查一查他们是怎样处理“给领导送礼”的账目的,是否需要建立一个像新冯村一样诚实的、直白的财务公告制度?
如果不能回答这样三个问题,人们就有理由怀疑上级对新冯村“给领导送礼”财务公告处理的态度,更有理由相信这样处理的结果,只能使今后财务公告更加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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