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6 10:41:13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今年是《开罗宣言》发表的第70个年头,《开罗宣言》作为一项国际公约具有国际约束力,但是如今的日本却早已罔顾公约内容,无视国际秩序安全稳定的需求,屡屡挑衅周边国家意在扩大地区事端,诱发冲突增加地区紧张氛围。2013年11月18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例行记者会表示,日方好像要特别强调国际法准则。他说,“那么我们想问问,在钓鱼岛问题上,《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还算不算数?二战后的国际秩序还要不要坚持?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还要不要遵守?”
外交部发言人的这三问道出了日本在钓鱼岛主权问题上的强盗逻辑。钓鱼岛作为中国领土这一事实可以从《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内容上得到法理支持。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在重庆、华盛顿、伦敦三地同时发表《开罗宣言》。其主要内容是:中、美、英三国对日作战的目的在于制止和惩罚日本的侵略;“剥夺日本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在太平洋上夺得或占领的一切岛屿”,使日本强占的中国领土,例如东北地区、台湾和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宣言以国际协定的形式明确地指出了使日本强占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当然就包括了被日本非法侵略的钓鱼岛。1945年7月由中美英三国联合发表的国际公约《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1945年8月,日本天皇发表投降诏书,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也就是说在日本二战战败并接受《波茨坦公告》的时候,日本已然承认了钓鱼岛主权归属中国这一事实,因为钓鱼岛是先前日本从中国所窃夺之地。
《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是二战后亚太乃至世界新秩序的两根支柱,支持和维护《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就是坚持二战反法西斯胜利的成果和来之不易的和平与稳定。另外在1972年9月中日邦交正常化时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也载明,“日方将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根据《波茨坦公告》第八条: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在这里日本依然承认了《波茨坦公告》的有效性并表示会遵循《开罗宣言》,而日本的领土主权将受限于“吾人所决定”的范围,中国自然是决定者之一。显然,现在的日本政府早已忘记中日两国先辈对和平外交作出的努力,尤其是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国际社会的狂妄言行更是破坏了中日两国友好邦交的基础。
事实上,日本现在引以为证的《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协定》,是美国私相授受的行为,该协定并未得到中国的同意。1971年6月17日,美日签署《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协定》(简称“归还冲绳协定”),将琉球群岛和钓鱼岛的“施政权”“归还”给日本。海内外中国人对此同声谴责。同年12月30日,中国外交部发表严正声明指出:“美、日两国政府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台湾当局对此也表示坚决反对。海峡两岸全体同胞对于跳过中国这个主权国家并将中国领土私自“买卖”的做法都表示不满和愤怒,国际舆论环境也并不支持美日两国的这项协定。因此该协定的存在极其不合理,自然不可拿来作为实质的钓鱼岛归属的证明材料。
1972年5月15日,美国将冲绳行政权交还日本时,美日两国还签署了一项日本向美国提供冲绳基地的协议。毫无疑问,美日两国的这种行径严重地侵害了中国在东海地区的主权利益,无法掩盖美日两国利益内幕交易的事实,这是对二战后国际秩序稳定与和平的冲击,并造成了中日之间的主要矛盾。美国没有顾及到中国作为二战反法西斯重要胜利国和主要被侵国的感情,只是单纯地出于自身在亚太利益的考虑,就用中国的领土换了一个美军冲绳基地,这种行为在法理上得不到支持。同时,美军驻军冲绳岛并没有得到冲绳人民的支持并且遭到了强烈反对。
近些年来,日本国内军国主义势力和思想恶涨,给东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带来了威胁。此外,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常惯用两点伎俩已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第一、日本偷换了钓鱼岛主权归属概念。钓鱼岛自古以来便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名正言顺地拥有对钓鱼岛的主权,及其附近200平方海里的专属经济区的开发权。但日本却试图用毫不存在的日本领土这一伪史来佐证日本对钓鱼岛的无理霸占是为合理,无视了钓鱼岛主权归属中国这个前提;第二、日本混淆了中国维护主权的事实。钓鱼岛是中国不可分割的国家领土,但是长期却处于日本的觊觎和窥探下,故中国才会加强对钓鱼岛的主权维护力度。且日本多次将爪牙伸向钓鱼岛妄图利用如“购岛”闹剧等行为来证明钓鱼岛在法理上为日本领土,从而向中国在钓鱼岛附近正常巡航的维护国家主权行为泼墨描黑,故意混淆是非。
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是联合国的宗旨,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国际争端是联合国的原则,这是每一个联合国成员都应自觉遵守的。日本作为联合国一员,应当尊重二战后的国际秩序,承认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所有。虽然日本一直以来对加入联合国常任理事国都表现出强烈的意愿,但是日本连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都不遵守,又何谈其能承担其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重任。纵观历史,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出尔反尔的态度不仅是自打嘴巴更是对二战后国际秩序的一种挑衅,从中看出的是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一贯采用的强盗逻辑。日本作为强盗自然是无法无天、蛮不讲理,虽然日本多次强调国际法准则,但其海上强盗的形象却早已是深入人心,所以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对中国的针锋相对也更无法得人心。 (周成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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