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2 11:51:35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昨天上午,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市一中法院西中法庭二审开庭。李某某之母梦鸽最后陈述时哭诉儿子是个好孩子,希望法院公正判决。整个庭审过程中,梦鸽情绪基本稳定。(11月20日《北京青年报》)
梦鸽称儿子“是个好孩子”已经不只一次了。8月29日,李某某等5人涉轮奸案进入审理的第二天,庭审结束后梦鸽接受采访时称李某某:“他很好,他是好孩子,爱学习的孩子,钢琴、书法、学习都是好样的。”后梦鸽再度接受媒体采访时也称李某某本质善良、忠义,也热爱学习。
每一个母亲都有庇护孩子的本能;或者,在每一个母亲的心目中,她的孩子都是“好孩子”——从母亲的角度评价李某某,梦鸽称李某某是“好孩子”似乎也正常。
可是,这只能被看作是梦鸽的个人看法或是她的“一家之言”(指他们家庭对李某某的评价)——有哪一个社会会承认无照驾驶撞人后还打人的是“好孩子”?哪一个社会会承认涉嫌强奸、正接受法庭裁决的是“好孩子”?
幸好,梦鸽的个人逻辑不是社会逻辑,梦鸽的个人评价也不能代替社会评价——若每一个家庭都培养出这样的“好孩子”,那我们的社会不知要乱成怎样?
即使对李某某,对他的改过自新来说,梦鸽这种“宽松”理念也是对其极为不利的。李某某未来的路还很长,也但愿他能够改过自新,未来成为一个社会公认的“好孩子”,要做到这些,他首先要知错,因为知错才能改错——在李某某犯案后,梦鸽还在继续挖掘他的“闪光点”肯定不能引导他知错。
况且,李某某两次犯案,触犯了相关法律和造成了不小的社会影响,显然,这已经不是梦鸽的“家事”范畴的事情,梦鸽继续用个人“家事”逻辑来解读太不明事理,对社会影响也不好。
和普通人不同,作为公众人物的梦鸽拥有明显优势的话语权,能使自己的声音得到更广泛的传播,但梦鸽要慎用这种话语权,不要把个人个人评价强加给整个社会,挑战正常的价值评价标准误导社会。所以希望,以后梦鸽若要在公共场合用“好孩子”来为李某某犯案辩解,那就应该在“好孩子”之前加上前提条件:“在我看来”,或者是“在我们家看来”。
——因为梦鸽的“好孩子”标准只是她个人的标准,我们的社会不会、不敢接受这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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