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1 11:03:00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社区书记利用职务便利骗取拆迁款
让人重复评估,多拿了15万余元
时间:11月6日
地点:武进法院刑庭
被告:赵某
罪名:贪污、受贿罪
中国江苏网11月9日讯 今年49岁的赵某曾担任武进区某街道党工委委员兼某社区党委书记,2009年到2013年期间,赵某受上级委派负责对当地一处村庄实施拆迁。当时,赵某在该村经营一家电器公司,公司的厂房也在拆迁范围内。于是,赵某利用职务便利,要求评估单位对自己的房子进行重复评估。结果,整个拆迁完成后,赵某多拿了15.4万余元的补偿款。
此外,赵某还将拆迁工程给了自己熟识的一家拆迁公司的老板钱某。钱某为感谢赵某在这笔业务上的关照,一次就送给了赵某10万元。此后,从2009年6月至今年2月,钱某以拜年、赵某妻子生病等为名,送给赵某烟酒卡和现金3.5万元。其中,赵某的儿子结婚,钱某送了1万元红包。
除了负责拆迁工作,赵某还负责其所在社区物业管理、房屋出租、社区办公楼装潢以及一处综合市场的电力设备安装等工程。在此期间,赵某还多次收受他人以拜年名义送的烟酒卡等物。为了感谢赵某在店面出租、装潢工程等方面的关照,老板李某先后5次送给赵某钱物共计4.5万元。从2009年开始至2011年连续3年,每到年底,李某都会准时给赵某送去香烟卡,每张烟卡价值5000元。
当地社区一家超市的相关负责人也从2009年至2012年底,先后4次以拜年的名义给赵某送去超市购物卡,这些卡价值3000至5000元不等。这些送卡的老板称,主要是为了感谢赵某在超市承租小区物业上的关照。
审理查明,赵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在担任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协助政府从事拆迁等行政工作过程中,在社区办公楼装潢等工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钱物共计21.2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未遂)判处赵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已退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原标题:武进一社区书记用职务便利骗取拆迁款 多拿了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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