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1 10:55:04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前不久,北京市海淀区某中学发出禁止学生购买外卖的通告。通告中指出,“近一段时间部分学生不顾学校禁止购买街头流动摊点或小饭店食物……有禁不止、有令不行。如再有发现违规同学,抓到后第一次将口头警告,第二次全校通报,二次以上通知家长到校给予学生相应处分。”(11月7日《北京青年报》)
看完报道,笔者有个疑惑,为防止学生买外卖而动用处分手段是否小题大作?其实像这样小题大作的事媒体披露过不少。比如,学生留长头发要处分,带手机进校园要处分,服饰不符合规定要处分,等等。这些教育手段的确值得商榷和反思。
就拿报道的这件事来说,学生买外卖的原因一是抱怨“食堂饭难吃”,二是嫌“菜价有点贵”。我们相信校方做出这样决定的良好初衷,但不是把解决问题的着力点放在提高饭菜质量和合理定价上,而是拿出处分这个高压手段,显然难以达到管理的目的也无法让学生们心服口服。
在应试教育还没能真正改变的当下,学校和教师往往以培养“听话”学生为目标,看重的是学业成绩,而忽视了他们心理健康发展。传统教育文化中的“师道尊严”,又造成了教师与学生在话语权上的悬殊。所以,面对“不听话”、“不服管”的学生,学校和教师在管理上自觉或不自觉地表现办法简单、手段单一等问题,处分成为一用就灵的杀手锏也就不足为怪了。
从教育的初衷和效果上说,处分只是一种教育手段而不是处罚目的。学生自我认识、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能力和品德,需要学校和教师耐心、长期地启发培养,而不是靠“处分”能立竿见影的。特别是对那些身心发展还不够成熟的中小学生而言,如果习惯性地使用处分这副“祛除药”,只会使其“身子”更虚弱,达不到“固本培元”的效果。因为,教师在严厉处分学生调皮捣蛋的同时,也扼杀了他们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在狠狠教训学生胆大妄为时,也容易把他们变成了畏首畏尾的胆小鬼;在坚决惩治学生的违规行为时,也遏制了他们的创造精神。
被称为“国宝教师”的著名特级教师霍懋征,从教60多年,从没有和学生发过一次火,从没有请过一个学生家长进校,从没有动用处分手段处罚过一个学生。可以说,没有留下什么教育名言的霍老师,却用他的行动给教育工作者上了一堂生动的管理课。笔者并不是要学校摒弃使用正常的处分手段,而是反对与解决问题相背离、无益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误用和滥用。换言之,学校如果还有别的教育手段可以达到教育目的,就不要采用处分的方式。因为,教育惩罚可以培养人,但“惩罚教育”则会害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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