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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罚款”无异“拦路抢劫”

2013-11-04 11:56:36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境内管护的公路只有110公里,在这一百多公里的路上,执法的人员竟高达200人,简单的说,就是两个人管一公里,财政无法承担全部费用,这两百人就只能是靠路吃路,上路罚款。现在最现实的问题,就是一条公路,怎样不增加司机的负担,还能解决养路的费用,这是不是一个无法破解的难题呢?(10月31日央视财经)

  罚款,是行政机关强制违法者缴纳一定数量的钱,是一种行政处罚。抢劫,是以暴力掠夺。一个是国家对违法者的制裁措施,一个是违法犯罪行为,两者本是风马牛不相及。但因为公路“三乱”,却被联系到了一起。

  然而,面对媒体对公路三乱现象的曝光,有网民发出如此愤慨,“这不是抢劫吗”。在对车辆没有进行任何的检查,甚至连警车都没有下的情况下,就让司机出示驾驶证,打出罚单。罚款的条目还非常明晰“实施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而司机只能乖乖的拿出钱来消灾免祸,否则轻者遭到刁难或加重处罚,重者抢夺车辆罚款,对此很多司机只能是敢怒不敢言。

  劫匪抢劫或用语言恫吓或拿利器胁迫,受害者往往因为慑于淫威而就范。执法者上路收费,拿的是国家授予的“利器”,当然这对于违法者来说那是正义之剑,但对于那些遵守法纪者挥舞利剑吃拿卡要随意罚款,这就无异于“拦路抢劫”了。

  公路“三乱”现象由来已久,各地也都拿出了一些措施来进行治理,但效果总不是很明显,且还有越治越乱之势,究其原因还是在于制度。所以说,制度不改,顽疾难除。治理公路“三乱”要从源头上“动手术”。一要严格控制执法机关编制,在保证执法力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开支。二要加大违规处理力度。对违反治理公路“三乱”有关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加大查处力度,涉及违法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三要加大对执法部门的财政补贴。上路执法本就是执行公务,国家应该拿出资金给予补贴。否则,如果让其自己想办法挣钱养活自己,他们也许就只能是“靠路吃路”了。

  (文/侯立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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