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8 11:41:51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来源:中国网 2013-10-28
“廉政年金”制度的积极作用固然值得重视,但在尚未全面构建起让官员“不能贪、不敢贪、不愿贪”的防腐机制之前,“廉政年金”制度恐怕注定难堪大用。
作者:邓子庆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于11月召开。日前,作为中国官方高层智囊机构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首次向社会公开了其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总报告全文,勾勒出一幅详尽的改革“路线图”。在反腐倡廉制度方面,报告提出,建立廉洁年金制度,公职人员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的退休后方可领取。(10月27日人民网)
从媒体透露的零碎信息看,报告涉及行政审批制度、反腐倡廉制度、土地制度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等多项内容,提法着实“尺度很大”。毫无疑问,面对一些体制机制沉珂,大胆设想、大胆创新、大胆尝试的改革姿态是值得肯定的。但任何一个项改革要想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至少要符合两个基本条件,即既要立足实际国情,又要考虑社会认可度。而就目前来看,“廉政年金”恐怕并不具备这些条件。
先说中国国情。诚然,新加坡、香港都已经存在较成熟的“廉政年金”制度,但应注意到,两地公务员退休后能拿到的廉洁金都相当高(比如香港约为400万-500万港元)。问题便是,如果中国也试图通过“廉政年金”制度实现对公职人员拒绝腐败的正激励,亦必须有较为雄厚的经济实力做后盾。否则,就会出现专家所担心的,“数额与香港、新加坡有很大差距,对公职人员不会有太大的抑制腐败的作用”。特别地,相比香港、新加坡等地,中国长期存在的官员机关冗余、三公消费无序等弊端,本已消耗大量公帑,是否还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支撑公务员去拿丰厚的“廉政年金”呢?这着实令人担忧。
再说社会认可度。常识是,作为一个干部,廉洁是本分是义务,贪污是非分是违法。若干部廉洁需要纳税人给予特别奖励,那么农民是否需要设立“安心种地年金”?司机、行人是否需要设立“不闯红灯年金”?城管是否需要设立“不野蛮执法年金”?……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当然,这还不是问题关键。关键则在于,“廉政年金”必须建立在对腐败的高效打击上,否则这一制度很可能异化为大锅饭式公务员福利。
说白了,就算公务员一生勤政、廉政值得激励,但其前提是必须有完善的制度去保证对腐败行为的有力查处。而这一点,恐怕正是民间社会最为担心的。现实是,目前中国党纪政纪国法并未全面落地、体制内反腐力量尚有待加强、社会媒体监督亦不充分,加之狙击腐败的财政预算支出全面公开、官员财产申报公示等基础性制度一直缺位,不少“老虎、苍蝇”仍在蝇营狗苟。此语境下,如果仓促推行“廉政年金”,很容易被社会诟病为给腐败分子“锦上添花”。
总之,“廉政年金”制度的积极作用固然值得重视,但在尚未全面构建起让官员“不能贪、不敢贪、不愿贪”的防腐机制之前,“廉政年金”制度恐怕注定难堪大用。
http://opinion.china.com.cn/opinion_64_85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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