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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火灾时先让证件"逃生"?

2013-10-23 11:01:08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都遭烧成胴胴了,哪里还有证件,准备这些东西确实有些困难。”贵阳黔灵西路房屋发生火灾已经3天了,受灾居民分别借宿在邻居和亲戚家中。目前,社区正为受灾户申请临时救助,并给了受灾户一张清单,要求提供公安消防队证明、房屋合同、户口复印件、工资存折等8项手续。但大火已将证件烧光,居民们遇上了麻烦。(10月22日《贵阳晚报》)

  大火无情,没想到受灾户们要申请个民政部门的临时救助,还得七七八八地先办妥一份“证件清单”。尽管笔者不清楚类似的程序和规定,是贵阳独有,还是其他地方也普遍存在。但闻悉此事,很想先求教于有关部门:居民在遭受火灾等的紧急关头,是应该把生命放在第一位,还是先得考虑到让证件“逃生”呢?

  从媒体披露的情况看,贵阳的社区工作者在处理此事时,还是比较体现了人性化的一面。譬如,由于手续较为复杂,清单上公安消防队证明、火灾现场照片等,社区正为居民办理和准备。而如购房合同、工资存折复印件等的证件,则只能由居民自行办理了。但这样的灾后服务,其实还远远不够。就像一位受灾户告诉记者,除了取得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相对容易,其余的手续都不太好办啊。

  遭受火灾时先让证件“逃生”?这样的问题,根本就不应该成为问题。但从贵阳那些不幸遭受火灾的居民碰到的难题看,“逃命”的庆幸只是一时,事后若想尽快获得政府部门的有关补助或救助,当时没把各种证件“抢救”出来,就是一种大大的“失策”了。居委会虽然同情受灾户,但救助款不在他们的手中;凑不齐清单里列出的各种证件与证明,有关方面的钱款就不是轻易便能发下来的。

  现实语境下的很多事情,“不怕你告,就怕见报”。笔者也已经想到,有了新闻媒体对贵阳那些受灾户申请临时救助难处的报道,相关部门估计很快就会“闻风而动”,并有可能简化程序、“特事特办”,甚至让受灾户们“先领钱,后补证”,也未必是一种奢望了。但纵然如此,人们依然心有所忧:灾民逃生后办理救助的“证件清单”之难,新闻媒体不可能见一次、报一次;那么,以后的其他受灾户,再遇此难和此烦,谁来保证他们也能及时迅速地获得应有关照和帮助呢?

  房屋被大火烧毁,申请临时救助需8份材料。这看起来是贵阳的事,是民政部门的事,但若细细想来,则不难悟出一点:为民务实也好,群众路线也罢,倘若常是说起来活灵活现、头头是道,做起来却习惯于机械刻板、因循守旧,恐怕就很难不让老百姓生发出“遭受火灾时先让证件‘逃生’吗”的疑问和质问。规定是“死”的,脑子是“活”的,那种对受灾户救助也“公事公办”的固化做派,有时就是一种对民生感情、对服务形象的“二次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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