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3 10:38:21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宿州市委书记带队查车整治违停顽疾受欢迎
作者:空中飞
【江山·时事聚焦】报道:10月17日,安徽省宿州市市委书记张曙光带领当地交警部门到城区主干道巡查违停“公车”。据通报,因违规停车,一辆公安警车、两辆检察院警车和一辆检察院干警私车被市委书记“抓了现行”(10月20日新华网)。长期以来,宿州市的公车招摇于市井,已成积习,一再刺痛着公众的眼睛和神经,并戏弄着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公车”在现实中超然的法外地位,已经成为一个绕不开的“潜规则”,仅仅依靠职能部门很难完全廓清。这次书记带队到城区主要干道巡查违停公车,足以看出宿州市整治公务用车乱停乱放是动真格的。当天被抓的违停公车,交警都对驾驶员进行了相应罚款、扣分,单位领导还在媒体镜头前对该单位公车乱停乱放一事进行了检讨,对治理公车的乱停乱放无疑是一个很好的警示作用。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当问题最终达到一个沸点,就是市委书记上街抓公车违停的时候。到处乱停公车,就连书记自己都看不下去了,说明是迫于无奈。这种动辄出现的“书记亲自、市长亲自”等消息,确实让社会公众喜忧参半、五味杂陈。按照交通规定,不管是公务用车还是私家车,车辆的停放都应严格按照交规执行。但是,公务用车姓“公”,就是有那么一些公家的人不守规矩,拿着手中的公权,耀武扬威,不将交规放在眼里,想将公务用车停在哪儿就停在哪儿。按理说,车辆违章要接受处理,本是法规要求。驾驶人不按时接受处理,有关部门只要依法办事,必要时扣留车辆、或驾照年审不予通过即可,何苦要市委书记来“帮忙”?可见这里面执法软弱、混乱无序到了何种地步。
那些驾车违章之后,还“牛”到拒不接受处理,就是算准了交警部门不敢拿他们怎么办。特别是公检法系统的车,交警还不敢查他,你查他,司机不但不照买,反而还要打人。记者了解到,一些单位和部门的公车在违章后,总会用各种关系找交警部门说情或施压。公务用车的违停乱象,让干部的形象打了折扣。公务用车的错误示范,也误导了一部分私家车主养成乱停乱放的坏习惯。而公务车乱停乱放,往往又与公车私用密不可分,其实质是公权滥用。公车私用虽早有成规,但很少有人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久而久之,滥用权力的人便会更加的肆无忌惮。只有政府在问责制度上出“重拳”,公车私用的治理才能迎来新风貌。
对于违停车辆,交警能够处罚的只是那些普通人,而对于政府部门的公车,交警是感到头痛无可奈何。可以想象,如果没有书记的强势介入,这些车是很难受到查处的,更不要说责任单位的一位副检察长,还在电视媒体面前公开作检讨了。当检察院领导知道本单位违停公车被市委书记抓到后,“连夜从外地赶回来,并召开了部门整改会议”。如此高规格的对待态度,仅仅是对一辆停错地方的公车。这让多数网友更寄希望于市委书记多行动几次,那街上的违停公车必然绝迹。在地方法制并不是很健全的情况下,一把手的示范作用,会让那些牛气冲天的公车驾驶员有所收敛,这对公车的违停整治有极大帮助。书记上阵到第一线体验当交警,也是对交警的鼓励和鞭策,无疑增加了整治乱停乱放公车的信心,对他们今后查处公车增加了底气。
公车乱停影响恶劣,同样不是小事,为了强力整顿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书记亲自抓一抓,也是份内之事。可喜的是,当天社会车辆没有一辆违规。值得注意的是,张书记并没有特意去抓警车,为什么逮到的这四辆车,又全是警车呢?说明这些警车平时是乱停乱放惯了,根本没有把交通秩序、交通法规放到眼里,并不是偶然的。网友江锡钰就发帖说,“可能交警平时对本系统的警车特别关照,纵容了他们违停,才一逮一个准。”我认为分拆的有道理,当交警对各路警车违停网开一面,这就是事实上的特权车。久而久之,他们习惯成自然,连警察开的私家车,也不肯免俗,乐享特权了。涉事车辆单位负责人都声称“碰巧”,而且违停皆因“办事”,被查了还在强调客观原因,骨子里的执法者特权思想暴露无遗。这查处与其说是撞在枪口上,不如说是太多了,一抓一大把。
记者了解到,埇桥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殿玉的检讨:“保证加强对单位驾驶员管理,车辆不乱停乱放,消除特权车思想意识,自觉接受交警管理,在此向广大市民道歉。”这几天已在宿州当地电视台播出,埇桥区检察院和宿州市公安局,两单位均表示已认识到错误,并在积极整改。对于市委书记查车,很多人表示支持。当场抓住,当场处理,当场检讨,立竿见影大受欢迎。过去交警大队抓住了违规者,往往回去再处理,结果各种关系,各种人情纷至沓来,处理违规就缩水,影响了惩戒效果。现在是现场处理,让人情关系没有机会,惩戒及时效果会更好。不过也有少数网友表示了质疑,认为:“书记上街抓违停公车是越俎代庖、此举显然是杀鸡用牛刀在作秀。”恰恰相反,我认为这是领导转变作风做出的实际行动,以查处公务车违章为突破口,让公众看得见摸得着,值得肯定和表扬。
尽管当地交警对整治违规车辆采取了不少措施,但总的来看效果并不理想。并非是交警部门不作为,而是公务车违停不止,屡查不绝,才惹得市委书记要亲自出面整治违停乱象。市政府也正是认识到这一问题久治不愈的严重性,为了要给市民的一个交代之外,更多的是要依托此举显示当地治理公车违章的坚定决心。试想,此次不是市委书记的现场督阵,被抓现行的公车,要想乖乖的到现场接受了交警的处罚,根本不可能。明目张胆的公车违章,早已成为社会一大顽疾,公车多次违章违规挑衅的不仅仅是法律的尊严,伤的更是人民的心。交通法律是适用于所有的车辆,难道戴上了“公”字就有了“金钟罩”,电子眼就看不了吗?说明当地交通执法部门相互掩护,没有将执法的天平放平,即使违章了,也能安然无事,看来执法部门内部早该整顿了。
查处违停本来是交警的本职工作,当地交警为什么查不了,还非得书记带领市委宣传部长何志中、政法委书记许广斌等一干人亲自来查,说明当地是权力大于法力。象这种情况不只宿州市存在,全国其他地方也存在。媒体报道湖南长沙市交警部门以去函、致电等方式,对全市交通违法超过20次的车辆发出处理通知,过去了两个月,长沙市直部门机关单位仍有122辆车,没有前往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也未给出具体说明。违法次数最多的是湖南省高院一辆号牌为ASR373的小车,共67次,其中还有邵阳市纪委书记的公车在内,没有办法,他们只好向媒体曝光,称是“最牛公车”,想寻求舆论监督来解决违章问题。好在邵阳市纪委书记不护短,支持曝光。据查证,是司机在休息日公车私用,驾车外出因违章停车被抄牌。除了追缴油费,还要通报批评。
视交通法规如无物,在道路上百无禁忌,公车的违法胆量令人吃惊。这种事实上的“马路特权”,给交通执法带来混乱,更在社会心理层面,向公众传递出不平等与不公正。动辄违法数十次,在接到交警部门的通知后,仍拒不处理违法行为。原本应带头守法的公车,为何成为违法的领头羊?这些“霸气外露”的公车,为何敢于挑战执法部门权威,甚至执法犯法?我认为主要还是在于特权意识在作祟。在很多地方公车违法后,可以通过种种关系“减免”处罚,甚至成为一种通行的潜规则。处罚上的“官民不平等”,导致一些部门根本不把交通法规放在眼里。而有的交管部门,则利用处罚权与其他部门“协调关系”,这种以执法权进行单位勾兑的现象,也进一步助长了公车违法的胆量越来越大。
乱闯红灯随意停放,高速公路上随意超速,频频发生在公众身边的各类公车违法行为,扰乱了交通秩序,威胁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抓拍和曝光后,要么轻松地将责任推脱给司机了事,要么甘愿受罚却由公款埋单。由于公车开销中并未明确违法者的责任,往往不用违法者自己掏腰包。包括违法处罚在内的公车开销,一般都由部门公款报销,违法行为人毫发无损。即便公车违法受到交管部门的严格处罚,最终也还是由纳税人承担违法成本。所谓花纳税人的钱不心疼,我违法你埋单,自然成为公车违法屡禁不止的原因。当违法行为主体与责任承担主体出现分离后,违法者不用承担任何违法成本,那么再严厉的处罚,也就无法约束违法者。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交通秩序人人有责。在为市委书记上街抓违停公车这样的事情拍手叫好的时候,也希望当地加快法治建设,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市委书记事务繁忙,上街抓违停也只是忙里偷闲,并不能做到常抓不懈。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规范驾驶、安全驾驶,使公车当好遵守规则的表率。期待能对“以身试法”的公车,出重拳、下猛药,加大对公职人员滥权行为的查处力度,用刚性的制度约束、完善的监督机制和严厉的惩戒举措,确保规章制度落到实处,避免在规章制度面前再出现特权的身影,带头营造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治理公车违停现象,显然仅靠领导重视只能解决临时性的问题,要想解决长期存在的问题必须通过规范、完善、严格监管执法机制来实现。靠人治只能管一时,只有靠法制依法治理才能长久。如何从法治的角度、从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方面,来彻底解决“违停”的问题,尤其是整治特权车的问题,让交警部门敢查,让权力对法律保持敬畏,这是宿州市委书记更应该思考和探索的问题。正如网友所说:“借整治公车违章之际,严查一切公车私用,理顺公车的管理机制,乃至大幅削减公车,才能从根子上杜绝违章公车”。只有建立长效的公开监督机制,发挥公众和舆论监督的力量,将违法成本真正落实到违法者本人头上,不让纳税人为公车违法行为埋单,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公车违法的张狂。
2013-10-2023: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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