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6 15:17:30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孟津县东苑小区1号楼原本应该建12层的楼房却建了19层,严重影响其他楼房的采光,而1号楼12层以上的业主由于加盖房屋属于违章建筑,没有手续迟迟拿不到房产证。当地规划局回应称该建筑违规,开发商却称“这是县里商量过的,上面会有办法解决。”(10月16日 新华网)
“这个楼还可以再盖高一点,县里开会研究同意后才加高的”;“响应上级领导提高城市品位、节约土地的要求”;“上面总会有办法”……好一个犀利的三板斧,把“领导”卖得一干二净。违建的理由、解决办法啥都交代齐了。咋一看,真以为这又是领导干预的产物,但仔细一想,就让人疑问重重:
疑问一,通篇都是开发商在自说自话,这样单一的证言可信吗?我们都知道商人是追逐利益最大化的,啥对其有利,就说啥,开发商说的话,依据在哪?大楼“长高”有领导批示吗?有相关县里开会有记要、文件吗?如果有证据,那么该追问领导的乱作为责任;如果是没依据,可以请工商局、检察院的同志给开发商好好上一堂关于商业欺诈的课程。
疑问二,由于开发商拒绝缴纳余下的土地出让金,规划局就没有批复变更手续。从手续来看,东苑小区1号楼加盖部分属违章建筑;但奇怪的是,明知违建,为啥当初规划局没有按自身职权职能,去阻拦叫停加盖的7层。正大光明的一纸《停工整改令》,就被一句“响应上级领导提高城市品位、节约土地的要求”给喝斥退了?规划局是按章办事,还是依据领导“意见”开展工作?规划局是否行政不作为,值得问责。
疑问三,房屋在建时,领导看这个楼盘时说“这个楼还可以再盖高一点”,领导糊涂了?拍脑袋决策了?如此无原则地卖力帮忙,跟开发商是血缘亲属,还是有经济关系?可以挖挖萝卜,看会不会带出一堆泥。提高城市品位、节约土地,不是一幢楼、一个小区就能达到的,需要整个城市的宏观布局、科学规划。感觉如此拉大旗作虎皮的借口,实在好笑。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大楼“长高”,是官商勾结还是狐假虎威?我们共同期待事实真相,相信不会太久。
(文/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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