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桐城市政府同意,报安庆市人社局核准,2012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见附表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实施,市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5周岁以下”为“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5日至6月19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市劳动就业局四楼会议室(南山路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证件: 应聘人员需提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以及应届毕业生到2012年9月1日前未能提供学历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表的填写:《2012年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表2)可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该表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岗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考试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笔试每科45元标准收取,缴纳笔试考试费90元。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
5、资格审查:审查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报名截止后,确认各岗位应聘人数与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将该岗位招录计划数作相应核减直至取消。个别紧缺特殊专业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放宽。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6、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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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姬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