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结合馆陶县事业单位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85名。具体名额如下:
1、党群事业机关(含乡镇)25名;
2、政府事业机关中经济管理类10名、城建交通类5名、农业服务类5名、文化和社会事业类5名、工业科技类5名;
3、教师类50名;
4、医护人员类80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应往届全日制一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5、毕业时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
1、岗位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5月5日-11日,通过馆陶县政府网站(guantao.gov.cn)查询具体招聘单岗位及人数。
2、报名地点:馆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0310-2805998、0310-2821234。
3、报名时间:2012年5月5日至5月11日
4、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有关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报考)及近期彩色2寸免冠同版照片四张,并填写《馆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网上报考者登录馆陶县政府网站(gt.hd.gov.cn),下载报名表,填写2份报名表连同2寸JPG格式照片一并发送至邮箱hbhdll@sina.com和gtzzb2821234@126.com。
四、资格审查
县招聘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申请报考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1、笔试。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5月17日上午;笔试前两天(即5月15日、16日)应聘人员到县人社局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职业能力测验,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用人计划与面试人员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遇有自动弃权的按成绩依次递补。对急需人才可适应放宽面试比例。面试形式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分类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在县政府网上公布公布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的比例折算,相加合成总成绩。按照要求及时将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在政府网上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卫生局牵头,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核
对应聘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按规定进行复核,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对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审查合格的进行考核,并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用人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馆陶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经举报查证有不符合招聘规定的对象,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县编办、县财政局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审批等人事手续。
九、其它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结果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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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