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市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规定,2012年上半年,台州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上半年台州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www.tzks.net)
台州人才网(www.tzrc.com)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2年4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
2、台州生源(含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部分职位的招聘对象户籍不限。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专科、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
2、须具有国家相关机构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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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姬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