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宣城宣州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03人公告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宣州区编委同意,报宣城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宣州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2年宣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3名工作人员,其中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71名、财政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30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2名(具体见《2012年宣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至1994年12月31日前出生),部分职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职位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指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年龄要求的依此类推);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研究生也不得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与考察(含报考资格复审)、公示、审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xcrs.gov.cn)、宣州区人民政府网(www.xuanzhou.gov.cn)、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xuanzhou.gov.cn/xzlbj/index.aspx)、宣州区人力资源信息网(www.xzrs.gov.cn)等网站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州区人力资源信息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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