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201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3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纳溪区201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所在院校出具的有效证明);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有效证书为准;工作经历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计算截止至2012年3月26日从事该项工作所满年限。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及缴费
此次全部实行网络报名、缴费。网络报名时只审查照片质量,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面试前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查。考生在报名时务必要注意职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网络报名时间:2012年3月21日9:00至3月26日24:00。
(一)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4.相片审查。在考生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由纳溪区人社局和报考单位的主管部门按职位分别对相片质量进行审查,相片审查结束时间2012年3月27日18:00。
(二)网上缴费
相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2012年3月28日24:00。按照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笔试考试报名费: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4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网络报名成功且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于网络缴费截止前的工作日内(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纳溪区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830-4212407)递交减免申请材料,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报名表
成功缴费后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2年4月7日9:00至4月13日18:00前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考生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信息;
3.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对参加国家、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等部门考核合格,报考事业单位时,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折合后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2007年以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村(社区)连续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2012年3月26日)且经县(区)级组织、人社等部门考核合格,报考事业单位时,每工作满1周年,折合后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注:不是指年度考核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12年4月13日11:00以前,将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和加分依据原件及复印件等)交到纳溪区考试中心审查确认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已享受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5.所有考试招聘信息唯一指定发布网站是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nxrsrc.com)。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试
(一)开考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特殊职位,经纳溪区人社局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职位的招聘人数。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报考教师职位的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报考其他职位的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内容;《教育专业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内容。本次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专门用书。
2.笔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公布:未折合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于4月26日9:00前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可于2012年4月26日—4月28日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2年5月4日公布。
5. 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或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教育专业知识》×50%+政策性加分。
6.形不成竞争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线:若某职位由于缺考、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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