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省人事厅《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对象
计划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名,其中:基层医疗单位50名,市人民医院10名,市中医院6名,市疾控中心1名,市妇幼保健所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范围对象、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也可登陆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龙泉政府网查询。
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8月30日前取得)。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同类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6年7月2日至1994年7月2日期间出生)。
已在龙泉市卫生系统内及村级卫生室工作满3周年,现仍在本市卫生系统工作并已参加养老保险的,报考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2日后出生),报考定向龙南、屏南、王庄、供村、上东、宝溪等边远山区临床医学、药学职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6年7月2日后出生)。
3、招聘职位要求为龙泉市户籍的,以2012年7月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有工作经历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截止至2012年7月2日;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2年7月2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方可报考。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日—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龙泉市中山东路就业处三楼(市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市检察院对面)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养老保险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复印件;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户主信息及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
4、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民医院两家单位的临床医学、妇幼保健及医学检验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2)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龙泉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5、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2年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龙泉市中山东路就业处三楼。
2、笔试时间:2012年7月14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
护士、药学、医学检验招聘职位卫生技术考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公共试卷)、及相关专业知识;(2)其他职位卫生技术人员考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公共试卷)、临床医学专业知识。(3)财会、文秘、计算机、医疗设备维修管理职位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所有职位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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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姬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