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2012年成都高新区面向全国公开遴选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成都高新区拟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遴选。

  二、遴选名额及职位

  遴选名额为20名。具体职位详见《2012年成都高新区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国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

  2、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近五年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9日后出生);

  5、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2009年4月9日前参加工作);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遴选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网络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9日至2012年5月7日。资格审查工作由成都高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程序如下:

  (一)职位查询

  遴选职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遴选职位表》。

  (二)网络报名

  1、网上注册。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需按要求及时重新上传。

  2、选择职位。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遴选职位表”,了解职位的具体情况,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3、填报信息。选择报考职位后,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成都高新区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成都高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成都高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原则上从2012年4月11日起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8日。报考者可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2012年成都高新区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两份。

  5、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2年4月9日至2012年5月9日登陆报名网站,按照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共计10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并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5月18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7、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5: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要调整的,由成都高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遴选职位。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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