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西藏自治区第一批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基层公务员的公告已于近日公布,此次公告与去年相比,可谓变化、亮点颇多,华图教育公职专家对公告和职位表进行详尽解析,希望对广大志愿报考西藏自治区基层公务员队伍的高校考生有所帮助。
变化一:招录对象——再细分、再扩充
与往年相比,今年招录公告的一大亮点便是对招录对象的细分和扩充。除了保持招录“我区生源201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我区招募的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在我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以及“我区生源2006—2011年毕业尚未实现就业的计划内统招的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不变之外,将去年的招录“我区生源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考”以及“全国统一自学考试”的毕业生转化并扩充成今年的:
(三)在各类企业就业,合同期满经企业同意并出具证明的我区高校毕业生。
(四)应征入伍服兵役期满的我区高校毕业生。
(五)通过援藏渠道到内地就业合同期满的我区高校毕业生。
今年西藏自治区的基层公务员招录对象淡化了“成人自考”和“自学考生”的概念,并将有资格参加招录的高校毕业生的类别进行细分,凸显出公务员考试组织工作的科学化和严谨化。
变化二:年龄——不同部门不同要求
今年的公告在报考条件中对年龄的限制进行严格区分和要求,按照部门的性质不同划分为三类,并对应届硕士和博士生的年龄放宽也进行细致规定,表述如下:
报考基层公务员、基层党委部门公务员、基层政法委部门公务员、基层法院部门公务员、基层检察院部门公务员、基层工商部门公务员职位的,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77年4月8日—1994年4月8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为十八周岁以上、四十周岁以下(1972年4月8日—1994年4月8日出生)。
报考基层公安部门特警职位的,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二十五周岁以下(1987年4月8日—1994年4月8日出生);报考其他基层公安部门公务员职位的,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82年4月8日—1994年4月8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77年4月8日—1994年4月8日出生)。
报考基层司法部门公务员职位的,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82年4月8日—1994年4月8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监狱狱医职位的,年龄放宽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77年4月8日—1994年4月8日出生)。
变化三:报考资格——明确两类学生或毕业生不得参加考录
公告中对报考条件的要求再次提升,除规定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外,还加列了两类学生或毕业生不得参加考录:
(四)“专升本”、“本升硕”、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参加此次公开考录报名。
(五)已实现就业的我区高校毕业生不得参加此次公开考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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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