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考试录用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于2010年8月27日发布。根据简章,此次考录计划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共1496人。华图通过对此次内蒙古党群机关公务员招考简章的研究,分析了本次考试报名须知及报考流程。
一、报名须知
备战此次考试的第一步就是选择职位进行报名。在此次简章中,有以下几部分与报名相关的信息需要考生重点关注:
1、报考的户籍要求
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具有内蒙古户籍(含内蒙古生源的区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已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或在内蒙古服务期满合格的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具有内蒙古户籍也可以报考。
2、报考的学历要求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具体职位对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有所不同,考生须认真查看职位表,核实自己的报考资格。
3、报考的年龄要求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28日至1992年8月28日期间出生);招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考录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考生要注意此处计算年龄是以8月28日为界限的。
4、报考的工作经历要求
自治区和盟市本级机关(单位)的招考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录用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或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或苏木乡镇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在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农村牧区的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以下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者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时间,不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5、不得报考的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研究生、本科生(非在职教育);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录用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服务期未满五年(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报考,须取得所在机关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批准辞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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