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1.“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市直机关的人员,在市级及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的二级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属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201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0年毕业的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3.如何界定2010年毕业的报考人员?
2010年毕业的报考人员一般须于201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如何理解“考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凡存在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为招考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报考人员均须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的职位。
5.招考专业有何规定?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考要求。招考专业界定按本次招考公告附件公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
6.如何理解“学历(学位)”要求?
招考职位要求报考人员具备“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招考职位要求报考人员具备“学历(学位)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备相应或更高的学历学位。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招考职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7.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含义?
大学英语四级是指已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大学英语六级是指已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8.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经历要求,可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9.珠三角地区如何界定?
包括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惠州市区、惠东县、博罗县,肇庆市区、高要市、四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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