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教育阅读提示】2010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将于3月27日举行,为助广大考生熟悉与了解上海市公务员考试的相关政策,上海市公务员招考部门解读了2010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
1、问:今年报考公务员的具体对象是哪些?
答: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以及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2010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2010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问:哪些人员不具有报考资格?
答:以下情形的人员一律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在中央及地方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 现役军人;
(5)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7)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3、问:这次报考公务员何时进行?怎样报考?
答:考生报名时间为2 月3日9:00至2月9 日18:00。报考实行网络报名,网址为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每人每次限报一个职位。如报考人员未被招录单位审核通过时,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再选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可于2月3日9:00至2月11日18:00期间登录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报考职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报考者资格审查通过后,可于2月23日9:00至28日16:00登陆上海“21世纪人才网”进行确认缴费,并于3月22日9:00至26日16:00自行从上海“21世纪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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