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现役军人;
(6)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
(7)在读的非201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即“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201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简章》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