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永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实行按职位招考的方式 。现将相关职位专业资格审查办法公布如下:
一、检察院“法警”、其他所有“法律”招考职位及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
法律各相关专业
二、永康市公安局“计算机”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计算机及应用、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三、永康市公安局、永康市环境监察大队 、永康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文秘”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文秘
四、永康市公安局“财会”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会计学、财务管理、工业(企业)会计
五、永康市地方税务局“会计”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金融学
六、永康市地方税务局“文秘”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哲学类:哲学、逻辑学、伦理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科学社会主义、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
社会学类:社会学、社会工作;
政治学类: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经济学;
教育学类:教育学、人文教育、科学教育;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古典文献、文秘;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广告学、媒体创意;
历史学类:历史学、世界历史等;
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公共政策学、公共关系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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