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金华市市级机关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2011年金华市市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按职位招考的方式。专业资格审查的原则:专业技术性强的职位主要按照报考人员所受学历教育的专业对口掌握;综合管理性的职位适当放宽,相近相关专业可允许报考。具体按如下掌握:
1、“司法警察”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
法律各相关专业;
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专业不限。
2、“法律”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
法律各相关专业。
3、“工业经济”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人员可以报考:
工业经济。
4、“金融学、经济管理”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人员可以报考:
金融学、经济管理。
5、“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人员可以报考:
能源工程、电力系统、电气工程。
6、“土木工程”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人员可以报考:
土木工程。
7、“森林公安民警(1)”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人员可以报考:
公安学类、法学类、森林资源类、计算机及应用。
8、“森林公安民警(2)”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人员可以报考:
公安学类、法学类、森林资源类、农业经济管理类。
9、“基层税务执法(财政税务)”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人员可以报考:
财政学、税务、会计学、财务管理。
10、“经济类”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人员可以报考: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财政学、税务。
11、“档案类”招考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人员可以报考:
档案学、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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