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入围(进入体检)的考生:
根据2007年温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含特殊职位公务员招考)工作安排,定于2007年4月10日—12日统一组织体检。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检费220元,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附后)集中,统一参加体检。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二、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过程中,考生如对当场得知检查结果的血压、视力、听力、身高、体重等项目有异议的,可当场向带队人员申请复查,经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即时复查。
三、在体检过程中各位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体检结束后,请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四、体检结果请于4月14日通过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查询。如有异议,可于4月20日下午5:00时前,向报考地人事部门(市本级考生公安机关向市公安局干部处)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有关费用自理。复检后,体检结果于4月26日后在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上查询,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五、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
体检集中时间、地点安排表
报考县市 |
报考类别 |
体检集中时间 |
体检集中地点 |
温州市本级 |
党政群机关 |
4月11日上午6:50 |
温州市公共卫生中心(新城大道广电大厦西首) |
公安机关 |
4月10日上午6:50 | ||
鹿城区 |
党政群机关 |
4月12日上午6:50 |
温州市公共卫生中心(新城大道广电大厦西首) |
龙湾区 |
党政群机关 |
4月12日上午6:50 |
温州市公共卫生中心(新城大道广电大厦西首) |
瓯海区 |
党政群机关 |
4月12日上午6:50 |
温州市公共卫生中心(新城大道广电大厦西首) |
瑞安市 |
党政群机关 |
4月11日上午6:50 |
瑞安市市政大院西大门(安阳万松东路市府广场西首) |
公安机关 |
4月10日上午6:50 | ||
永嘉县 |
党政群机关 |
4月12日上午6:50 |
永嘉县政府大院内公安局门口操场 |
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 |
4月10日上午6:50 | ||
乐清市 |
党政群机关 |
4月11日上午6:50 |
乐清市府大院门口(乐成镇人民路2号) |
公安机关 |
4月10日上午6:50 | ||
洞头县 |
党政群机关 |
4月11日上午6:50 |
温州市公共卫生中心(新城大道广电大厦西首) |
公安机关 |
4月10日上午6:50 | ||
平阳县 |
党政群机关 |
4月11日上午6:30 |
温州市公共卫生中心(新城大道广电大厦西首) |
公安机关(含司法警察) |
4月10日上午6:30 | ||
苍南县 |
党政群机关 |
4月12日上午6:50 |
苍南县公安局大院 |
公安机关 |
4月10日上午6:50 | ||
文成县 |
党政群机关 |
4月12日上午6:50 |
温州市公共卫生中心(新城大道广电大厦西首) |
公安机关 |
4月10日上午6:50 |
●文字说明
1、入围人数的是如何确定的。“入围人数”是按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录用计划以1:1.5—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具体为:报考非人民警察职位的,按招考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尾数四舍五入,下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招考计划数为1名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考计划数为2—4名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考计划数为5名以上(含5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
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考察(政审),在合格人员中,按录用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以双向选择(报考的职位只有一个单位招考的,不进行双向选择)等形式确定招考单位和拟录用人员的对应关系。
在确定录用对象时,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以考生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准;笔试成绩仍同分的,以考生《申论》成绩高分者为准。未被录用的同分对象保留公务员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