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我局选调公务员考试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共有67名,其中:人事处44名,法规产业处23名,训练竞赛处1名(由于报该处符合条件的人数不足4人,按规定取消该职位考试)。符合条件的人员,近日,由我局电话直接通知各考生。现将进入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其考试范围为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面试的总分各为100分。
二、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06年4月2日上午9:00—11:30
面试时间:2006年4月9日上午9:00—11:30
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省体育局机关内。
三、面试
笔试按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选,进入面试。面试前,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应在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上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四、确定考试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分数乘以50%合成总成绩。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五、体检、考察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考察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浙人干〔1996〕95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5天,再发放《公务员选调通知书》,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公务员选调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考试笔试按《浙江省体育局选调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场规则》(附后)执行。面试迟到或缺席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发现信息不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生需合理安排行程,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笔试和面试。考生的交通、食宿自理。
联系电话:0571—85061320
附件:
浙江省体育局选调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场规则
一、应考人员在考试前15分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考试时只准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进入考场。已带资料、报刊、提包等物品的,必须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不得使用计算器。否则,按违纪处理。
三、严禁使用移动电话、寻呼机、电子记事本(电子字典)等器材,也不得作时钟使用,上述物品必须切断电源,并与其它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将其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五、开考铃响后方可答题。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答题纸答题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作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应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七、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严禁交头接耳、夹带传递资料、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
八、考试结束铃响,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严禁将试卷题本、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对违反考场规则者,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考人员违纪处理实施办法》处理。
浙江省体育局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