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保厅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规定,经中共云南省环保厅党组研究,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州市、县区级环保系统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到省环保厅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个人自荐、组织推荐、考试、考察、好中选优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选调人数
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
三、选调对象和范围
云南省州市、县区级环保系统(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内已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在职公务员。
四、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大局观念强,事业心责任感强,团结同志,清正廉洁。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化工、有色、冶金和环境保护相关专业。
(四)在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从事环保工作满5年及以上,年龄原则上35周岁(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职级为正科级及以下。
(五)近三年(2007、2008、2009)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六)身体健康。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环保厅网站等面向全省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云南省环保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各一份(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2张(宽28mm×高42mm),以及单位证明(内容包括是否同意报考证明及参加工作年限、基层工作经历和从事环保工作经历)一份。
报名时间:2010年5月10日至20日。
报名地点:省环保厅委托各州(市)环保局设立报名点,各州(市)环保局全权负责本辖区内报名统计工作,省环保厅不再另设报名点。
(三)资格审查。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由各州(市)环保局负责审核汇总所在州市、县区报考人员材料后,填写《云南省环保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汇总表》(附件2)并附相关报名材料,报送省环保厅人事处。省环保厅人事处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报厅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后,发给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相关环保知识、业务素质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选调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省环保厅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
进入面试后的总分计算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省环保厅组织进行,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察结果,中共云南省环保厅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省环保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调动条件的,由省环保厅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表可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省环保厅网站(网址:www.ynrs.gov.cn或www.ynepb.gov.cn)下载。
(二)报名考试过程中,凡有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通知所在单位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选调纪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注意有关公告,并登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省环保厅网站查询。
联系人:张伽斌、梅红雨
咨询电话:0871-4145234(兼传真)
举报电话:0871-4120935
附:1、云南省环保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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