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0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招考简章》规定,经过报名与确认、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程序,我们对第一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时间2010年9月18日-24日,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本着对社会负责、对考生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如对拟录用人员在报考条件、考察、体检等其他方面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纪检、监察部门或自治区公务员局反映或举报。对公示后无异议的,自治区将按规定办理录用等有关手续。
本次未公示人员名单,将于2010年9月27日进行第二批公示。
监督电话:
自治区监察厅:0991-2392772 邮编:830002
自治区人社厅纪检监察室:0991-3689635
自治区公务员局考录处:0991-3689769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公务员局
二○一○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