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格审查及其他事项的公告
各位考生:
按照《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2008年8月28日—30日进行资格审查。请入围面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报考职位所需相关证明,到报考所在地州市及自治区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具体地点,请考生登陆新疆人事考试网站、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站和新疆昆仑网站,查看《2008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方式》。
《面试日程安排表》将在8月25日18时在以上三个网站公布。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