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
笔试成绩查询及合格分数线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现将笔试成绩查询及合格分数线公告如下:
一、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系统和人民法院系统
1、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位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130分(笔试科目为三门),其中,阿克苏、喀什、和田、克州等四地州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120分(笔试科目为三门)。
2、人民检察院系统和人民法院系统其他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100分(笔试科目为二门),其中阿克苏、喀什、和田、克州等四地州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90分(笔试科目为二门)。
二、各级公安机关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140分,其中阿克苏、喀什、和田、克州等四地州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130分。
三、各级党政群机关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100分,其中阿克苏、喀什、和田、克州等四地州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90分。
四、监狱和劳教系统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100分,其中,阿克苏、喀什、和田等三地州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90分。
五、阿克苏、喀什、和田、克州(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90分。
六、笔试成绩查询:请考生登陆新疆人事考试网站、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站和新疆昆仑网站查看本人笔试成绩和报考职位排名。
七、面试人员确定
(一)面试人员确定比例
1、招录2人及以下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既招录1人的前3名进入面试,招录2人的前6名进入面试。
2、招录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
即招录3人的前6名进入面试,招录4人的前8名进入面试,以此类推。
3、招录11人及以上的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即招录11人的前17名进入面试(采取四舍五入办法),招录12人的前18名进入面试,以此类推。
(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必须是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即按比例可入闱面试因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招考简章》规定不能进入面试。、
(三)按《招考简章》规定,已对零入围的职位,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本人报考的调剂志愿,择优调剂到调剂职位。
(四)凡进入面试的人员,录用主管机关和用人单位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公布的资格审查、面试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八、其他
面试入围人员请于2008年8月20日18时登陆新疆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xjrsks.com.cn)、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站(http://www.xjrs.gov.cn)和新疆昆仑网站(http://www.xjkunlun.cn)查看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