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招录公务员体检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2008年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公开招录公务员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定于2008年10月18日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依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所报职位招录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
2008年10月18日上午
三、体检要求
1、体检对象须在2008年10月17日下午15时30分,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5层会议室报到。(地址:太原市长风大街108号)。
2、体检人员请携带近期红底免冠2寸彩照一张,黑色签字笔一支。
3、体检费用:男280元,女290元。由考生自带并在报到时缴纳医院收费人员。
4、凡逾期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填表、交费事宜的按自动放弃录用对待。
5、体检期间,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6、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8-10小时内请勿进食、饮水并请注意休息。体检过程中配合医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按未参加体检处理。
7、女性体检者例假期间请事先与工作人员说明,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统一进行登记,做补检处理。其他考生一律不安排补检。
8、对已做出结论的检查结果,不安排复检。
9、体检项目标准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10、咨询电话:0351-7676036 0351-7680313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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