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 “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且获得过县以上表彰的现职人员(担任此两项职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人品正、作风好、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民族地区报考人员和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可放宽到中专、高中];
4.35周岁以下[获得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可放宽到40周岁];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上述年龄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详见《2011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招录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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