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请示南充市委组织部同意,我院定于6月23日至25日进行2008年公招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应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信息表》(贴上照片)、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报考助理检察员职位的)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
6月23日上午8时4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6时审查报考营山、蓬安、仪陇县检察院法律文秘、书记员、助检员、侦查员、司法警察、司法会计、计算机职位的人员;
6月24日上午8时4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6时审查报考阆中市检察院、西充县检察院法律文秘、书记员、侦查员、助检员、司法会计职位的人员;
6月25日上午8时4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6时审查报考南部县检察院、顺庆、高坪、嘉陵区检察院法律文秘、书记员、侦查员、助检员职位的人员。
三、因地震等原因确实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向我院说明理由,得到同意后,方能按重新约定的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否则,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考生在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将新的联络方式告知。联系电话:0817—2223871。
附:2008年南充市检察系统公招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08ncsjcyxtgzzgfsrymdfj.xls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