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决定对列入2010年辽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的考生进行体检,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2010年12月7日(星期二)早上6.50时,到辽阳市人力资源市场(辽阳市文圣区新华路500号)一楼大厅集中。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人员范围
见《2010年辽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公告》名单。因报考辽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行政管理科员职位的杨雪自愿放弃,按规定,递补沈鹿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四、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2010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体检费350元。
2、体检前一天注意注意休息,不要熬夜 ,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晚饭清淡饮食。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体检后,医院备有免费早餐。
3、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组织身体检查。
4、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5、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体检期间考生要自觉上交通讯工具集中保管。体检考生家长及其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
五、咨询电话
中 共 辽 阳 市 组 织 部 0419-2307593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9-4124034
中共辽阳市委组织部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0年十一月三十日